|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实施方案》、《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三月六日 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实施方案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暨武汉市人民政府定于2003年8月8日至11日在湖北武汉共同举办“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简称“华创会”)。届时,“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将同时召开(方案附后)。为保证这次活动顺利举行,将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贯彻落实十六大提出的一“大力引进海外各类专业人才和智力”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海外华侨华人智力优势,促进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以各种方式与国内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动我省“科教兴鄂”、“外向带动”战略实施;交流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发展的经验和体会,听取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有关建议,改善投资环境,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为祖(籍)国服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这次活动将邀请海外汽车制造、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电子信息及光电子、环境保护等五个领域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及有关企业家和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代表与会。洽谈会将组织创业成果报告、高科技项目对口洽谈、学术交流、华侨华人科技人才与华侨华人企业家对口洽谈、人才招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加快推进湖北工业化进程”和“高科技农业发展”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吸引一批海外华侨华人科技人才来湖北创办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华侨华人专业人士与我省的厂矿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经济开发区进行高科技项目交流与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引荐一批高科技人才。 二、主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政府暨武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湖北省科技厅、湖北省经贸委、湖北省信息产业厅、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环保局、武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外经贸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办、省工商联和武汉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贸委、市信息产业局、市体改办、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新闻办、市工商联。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陈玉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 罗清泉湖北省省长 副主任:李海峰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韩忠学湖北省副省长 李宪生武汉市市长 委员:吴洪芹国务院侨办司长 王国耀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振雄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袁善腊武汉市副市长 聂玉春武汉市副市长 郭生练湖北省科技厅厅长 邱思胜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刘保才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陈柏槐湖北省农业厅厅长 杨家志湖北省环保局局长 张中国湖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路钢湖北省教育厅厅长 罗辉湖北省财政厅厅长 张兆本湖北省人事厅厅长 尹汉宁湖北省外经贸厅厅长 朱德福省工商联会长 周厚震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东臣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培增武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磐武汉市侨务办公室主任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主任:王国耀(兼) 吴洪芹(兼) 副主任:唐振雄(兼) 谭天星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司长 张培增(兼) 毛三元湖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赵莉武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吴好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三)办公室设会务组、项目组、接待联络组、宣传组。 1、会务组职责:负责起草活动方案、经费预决算;编印有关会务文件及资料、活动的会场布置;活动具体日程安排和落实;所有与会人员的食、宿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文艺活动的安排工作。会务组由省侨办负责,武汉市侨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公安厅、武汉市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协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