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03]22号
【颁布时间】 2003-03-06
【实施时间】 2003-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59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成果报告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实施方案》和《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东湖开发区主要负责洽谈会场的组织安排;组织开发区的有关企业单位参会;负责推荐邀请海外相关客人。
  
  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电子信息及光电子参会企业的组织;相关项目的收集、编印;会议期间电子信息及光电子技术项目洽谈的组织实施;推荐邀请海外相关客人。
  
  省农业厅主要负责高科技农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参会组织工作,有关项目的收集、编印;高科技农业项目洽谈和高科技农业论坛的组织实施;推荐邀请海外相关客人。
  
  省环保局主要负责环保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参会组织和相关项目的收集、编印;会议期间环保项目洽谈的组织实施;推荐邀请海外相关客人。
  
  武汉市侨办会同市有关委、局、办、区负责武汉市与会的有关企业和科研院所的组织和相关项目的收集整理,并将相关资料报送给以上对口部门统一编印。协助、配合省有关对口的委、厅(局)、办开展工作;负责推荐邀请海外相关客人,承担其他有关会务工作。
  
  其他各市州负责组织本市州的参会企业;收集、呈报与会项目,跟踪项目洽谈进展情况,并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筹备工作安排。
  
  1、3月中旬,省政府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并布置活动的有关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
  
  2、3月中下旬,召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有关筹备的具体工作,明确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
  
  3、4月底前,将省内对外合作项目上网对外推介。
  
  4、5月15日前,初步完成对外邀请对象的筛选工作。5月底前,完成对外邀请函的发送工作。
  
  5、5月下旬开始对外合作项目的对接、网上洽谈工作。
  
  6、7月15日组委会办公室内国侨办和省政府专题汇报筹备进展工作情况。
  
  7、7月底前,完成成果展示板制作及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8、8月份,做好会议期间的具体组织工作。
  
  九、经费预算
  
  会议经费预算约290万元,其中“华创会”需229万元,由省财政和武汉市财政各承担50%;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需60万元,由省财政承担。国侨办承担所邀请会议代表的湖北省境外的费用(详细预算另报)。
  
  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实施方案
  
  根据首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通过的每两年举办一次会议的倡议,定于今年8月9日以省政府名义在湖北武汉举办“第二届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本次会议将与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来华)创业成果报告会暨高新项目洽谈会同期套开,各有侧重。现将会议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规模和邀请对象
  
  参加活动总人数为100人。其中:海外湖北籍华侨华人50人,海外华侨华人社团负责人50人。
  
  二、会议议题
  
  1、讨论通过世界湖北同乡联谊会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方法。
  
  2、征求湖北同乡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备书面材料)。
  
  3、湖北同乡在海外的生存发展需要得到我省哪些支持和帮助。
  
  三、日程安排
  
  8月8日(星期五)
  
  全天报到
  
  18∶00 省政府欢迎宴会
  
  8月9日(星期六)
  
  1、8∶30 参加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成果报告会暨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开幕式
  
  2、14∶30 世界湖北同乡会联谊会
  
  (1)省领导致欢迎词
  
  (2)部分同乡会负责人发言
  
  (3)通过世界湖北同乡会联谊会运作方法
  
  (4)省侨办主任作总结讲话
  
  8月10日-11日(星期日)
  
  参加第三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高新技术项目洽谈会
  
  四、参会要求
  
  1、参加联谊会的代表每人应有项目与会,4月底以前将项目报会务组。
  
  2、以社团为单位,就会议议题形成的书面材料,会前报会务组。
  
  五、此次活动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解决(经费预算另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