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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园区示范工程。重点发展以昆明、玉溪为中心的温带花卉生产片区,以西双版纳为重点的热带花卉生产片区及丽江、迪庆球根花卉生产片区。每个片区重点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形成依靠龙头企业带动、集中连片发展的花卉生产基地和示范园区。 (九)市场体系建设工程。以昆明国际花卉拍卖市场为核心,形成适应拍卖、定单、现货、零售等不同交易手段、不同目标市场和消费对象的花卉市场网络和与之配套的包装、储运、金融服务网络。 (十)市场营销工程。用2-3年时间,建成以云南云花联合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规范化和企业化运作的花卉销售网络,在努力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港澳、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俄罗斯等目标市场,逐年提高花卉出口比重。 (十一)重点示范企业扶持工程。重点扶持30户有发展前景、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以出口为主的骨干生产企业,其品牌和技术优势,聚集大批稳定的专业农户,形成龙头企业加种植大户的产业化模式,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 (十二)新品种研发工程。以企业为主体,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省级花卉研发中心。积极利用国内外科技成果,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新品种研发和云南野生特色花卉品种的驯化、栽培及商品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 (十三)绿色通道工程。充分发挥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由海关为花卉外运和出口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简化关手续,实行一地一票制通关,降低海关收费,提高通关速度;由检疫部门做好大宗出口花卉预检、预处理,缩短检验时间,降低植检收费标准。建立畅通、便捷、高效、费用低廉的花卉外运绿色通道。 (十四)人才教育培训工程。有关院校要适应花卉产业发展要求,设置相关专业;昆明市农业学校整体转为面向全省培养中等花卉园艺专业人才的花卉园艺中等专业学校;把省花卉研发中心建成花卉科技开发和人才培训基地;建立省级和重点地、县三个层次的花卉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加强花卉生产科技服务和指导。 (十五)配套产业工程。大力扶持和发展花卉储运、批发和零售、绿化及园林园艺、专用肥和专用农药等原辅料加工、专业设备生产、科技研究和推广服务等配套行业,形成体系健全、支撑有力、专业化分工明确的花卉产业发展格局。 (十六)质量监督检测工程。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花卉质量标准,制定完善覆盖云南主要花卉品种的生产控制、产成品、储运、交易和检验检测标准,逐步制定和推行花卉农药、化肥和生产设施、设备等相关配套标准,建立和完善省地(州、市)两级花卉质量监督检测网络,促进花卉产业自我完善和保护,促进产业规范化和技术升级。 (十七)花卉资源及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云南野生花卉资源专项普查,出台保护云南野生花卉资源的地方性法规。杜绝对兰花等野生花卉资源的掠夺性采挖,禁止非法盗挖、盗采野生花卉,防止野生花卉种子资源外流。出台云南省园艺植物品种保护法规,加强自有花卉新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加强协调,完善服务,提高宏观指导和管理水平 (十八)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省花卉产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省花产联)是全省性的花卉行业协会,行使全省花卉行业的管理职能。省花产联要加强对花卉产业的协调、管理职能和中介服务功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严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在企业、政府和市场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关地州市政府(行署)要根据当地花卉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为产业发展提供分类指导和优质服务。 (十九)加强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的职能。省花产联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计划,适时研究制定花卉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提出花卉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建议;开展花卉产业调查研究和市场预测,配合统计部门搞好行业统计;协调管理政府在花卉产业的重大投资项目;负责花卉产业的国际合作和交流;会同省有关部门制订花卉及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加强监督实施;为花卉生产和经营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等相关服务;制订行业规章和规则,规范企业行为。 (二十)完善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机制。以省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和省政府通过省花产联投入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有限公司、云南云花联合运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作为资本金,组建由省花产联及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各出资人作为股东的云南花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运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顺政府与花卉行业协会及出资企业的关系,明晰出资人权益,企业化运作,管好、用活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其对花卉企业投融资、经济担保服务功能,积极扶持和引导花卉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