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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2]68号
【颁布时间】 2002-11-25
【实施时间】 2002-1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9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保证教育、科技、农业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五)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及粮食风险基金的足额到位。
  
  (六)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
  
  (七)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决制止各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八)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继续做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根据近年来预算编制改革的经验和预算工作需要,省级单位在编制2003年部门预算的时间、范围、程序、内容上和预算分配方式上要有新的突破,一是实行标准周期制度,编制时间提前到6月份;二是实行预算内外统筹编制,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对部分单位实行收支脱钩;三是实行严格的“三上三下”规程;四是科学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基本支出通过建立基础信息库,准确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项目支出实行论证制度;五是改革高校、医院、科研机构预算分配方式,对省属部分高校按生均定额确定基本支出,对医院、科研机构在合理确定定额、供给方式的基础上,取消经费的二次分配。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省直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预算正式文本报送省财政厅审核。
  
  各市要按照公共支出改革总体要求和部署,参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2003年,各市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市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3年预算,并于2002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的预算(草案)简表报省财政厅审核;预算(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2年12月20日以前报省财政厅。
  
  五、对2002年预算执行的要求
  
  2002年前10个月,经过各地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地方财政收入增幅较低,部分地方收入进度偏慢,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收入目标。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不得弄虚作假,防止收过头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超越税法的规定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各项措施,确保完成所得税收入基数。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不得违反程序追加预算以外新的支出项目,节约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认真落实“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预算安排或省专项补助的重点支出,要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各级财政要做到收支平衡,严禁出现财政赤字。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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