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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办发[2002]40号
【颁布时间】 2002-12-19
【实施时间】 2002-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0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0、各地经贸委要严格把住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企业改制方案不予审批的关口,并把厂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企业、优秀经营管理者的必要条件。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促进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21、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的职责,把推行这项制度作为工会重点工作予以考核,并作为评选模范职工之家的重要条件。要加强分类指导,推广典型经验,依法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切实发挥好职代会在厂务公开中的载体作用。
  
  22、企业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负责制定厂务公开实施方案,审定重大公开事项,建立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督促预审机构和民主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分厂、车间、班组搞好内部事务公开,推动厂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拓展。
  
  23、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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