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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文字号】 云计投资[2002]1436号
【颁布时间】 2002-12-18
【实施时间】 2002-1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1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计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有关单位,各地州(市)县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省工程咨询行业的资格管理,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认定实施办法(修订)》,结合云南省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云南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云南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咨询行业的资格管理,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咨询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划内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的执业资格认定。
  
  第三条 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受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委托,负责全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初审、认定和管理。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规取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或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第四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第二章 资格管理权限
  
  第五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共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六条 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由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初审,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审认定,并颁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或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授权,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则负责全省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评审认定,并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准备案。
  
  第七条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由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评审认定,并颁发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报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备案。
  
  第三章 资格认定标准
  
  第八条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5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10项,社会信誉卓著。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5年者,可申请甲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150万元。
  
  3.有良好的固定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雄厚。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4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0%,从事工程咨询业务5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6人。
  
  2.专业配备合理。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个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3.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10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三、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
  
  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业务技术装备完善和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具有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能力。
  
  2.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3.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达到100%,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100%。
  
  四、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或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九条 乙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综合实力和业绩。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10项,社会信誉良好。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3年者,可申请乙级工程咨询临时资格。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80万元。
  
  3.有相对固定和良好的办公场所。
  
  4.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20%,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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