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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筹备组,各试点企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退休人员将逐步 与企业分离,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这对于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提高退休人员的生 活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东七街道、 恒通社居委、合肥恒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街道、社居委和企业(名单附后),开展试点。根 据《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合政[2002]202号),现就做好 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二、工作任务 今年内,试点企业退休人员要与企业相分离,移交社区管理。为此,各试点企业、与试点工 作有关的各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完成以下工作。 (一)试点企业应做的工作 1、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退休人员移交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收集整理退休人员的各类基本信息,填报“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见一)。 3、整理退休人员的档案,填制“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理移交花名册”(附件二) 和“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登记卡”(附件三)。 4、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将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 5、根据移交出的退休人数,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一次性向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 保障工作站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 6、继续做好退休人员的基他事务管理。主要是: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的发放、未实行住房改 革的退休人员住房的管理和维修,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医药费的结算报销等。 (二)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应做的工作 1、协调指导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2、协调指导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做好退休人员档案的接收管理。 3、做好本区试点工作的统计管理。 (三)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应做的工作 1、建立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接收管理试点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建立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 3、按照《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党员划转社区管理工作的意见》(合组[2002]140号)的规定, 协调建立退休人员党组织。 4、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事务的申报和服务。准确掌握退休人员增减变动情况,按时向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合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增减情况月报表”;为亡故退休 人员办理申领丧抚遗补费手续;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的资格认证工作。 5、创建社区活动场所,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6、协调试点企业继续做好退休人员的有关事务管理。 (四)社居委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室应做的工作 1、掌握退休人员居住地变更等有关动态信息,并及时报送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2、重点掌握退休人员中的孤老、伤残、特困等人员情况,配合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进行走访看望,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 3、对亡故退休人员及时通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并看望抚慰家属,协助料理后事 。 4、配合街道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交接程序 试点企业填写“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区管 理移交花名册”,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校对无误后,报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 并与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签订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按规定向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 保障工作站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在整理退休人员档案的基础上,填写“ 合肥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登记卡”,连同退休人员档案一并交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站。 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接收试点企业退休人员后,建立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协调 建立退休人员党组织,做好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