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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02]159号
【颁布时间】 2002-11-15
【实施时间】 2002-1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6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关于江西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搞活绿色食品流通。
  
  要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绿色食品市场体系。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瞄准国内外大中城市市场,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绿色食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要在国道沿线及浙赣复线、京九线及主要的旅游路线,依托大宗的绿色食品产地、集散地和现有的农产品市场,建设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形成贯通城乡,辐射省内外的市场网络。要大力培育市场经营和市场管理主体,积极加盟世界经营连锁企业,参与国际大循环。努力培养壮大一批营销型的龙头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重点城市建立销售网络;依托农经网建立市场信息网站,构建营销信息网络,以便快速、准确地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动态,制定科学的营销决策。要加强流通队伍特别是绿色食品专业流通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民间流通协会等中介组织,鼓励机关干部、企业富余人员和城镇待业人员及农户直接从事绿色食品流通;要加强市场管理,按国际惯例建立起我省绿色食品市场的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绿色食品知名品牌的市场形象,保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快我省绿色食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步伐。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
  
  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的宣传力度,并使之与宣传江西省的形象、宣传江西人的新形象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知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绿色食品知识水平与技术业务水平。
  
  (六)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和推广绿色食品新技术。
  
  要把绿色食品产业的生产要求同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强化高新技术在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绿色食品的科技含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相关技术的研究工作,优先列入计划,给予专项科研经费支持,并使绿色食品享受新产品开发优惠政策。各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要积极加大对绿色食品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努力培育出一批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和与之配套的先进适用的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加工技术及储运保鲜技术。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为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绿色食品有机生物肥料、生物农药、添加剂的研究和开发力度,促进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协调发展。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和国际惯例的名特农产品的绿色食品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并使绿色食品的标识制度运用更为规范。
  
  (七)搞好环境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要强化生态意识,真正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来抓,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决制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建立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超标准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加快绿色食品产业的立法步伐,建立绿色食品生态保护区。制订行之有效的绿色食品地方法规,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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