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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同意市法制局制定的《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关于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健全 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市法制局2002年11月20日)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是政府机关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重大工作措施。为了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在依法行政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现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02]150号文件)中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实际,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基础性工作做起,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前后衔接,不脱档,不断层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自律性约束的机制,它是在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下,行政机关依据自己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法定职责,将执法项目、执法责任按照责权统一的原则分解细化,并分别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实现法定职责和执法岗位的有机结合,通过职权行使和责任承担的一体化,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分解细化法定职责,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前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要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和内部机构的设置,重新确定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清理执法主体,分解法定职责,确定执法项目,落实执法责任。从现在起到明年上半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安排一定时间,对本单位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回顾和总结。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深刻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环节,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高效,讲信用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途径。再对照《西安市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和《西安市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理清基本情况,找准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方案,春节前必须完成法定职责的分解和执法责任的落实工作。 (二)认真分解细化法定职责,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要坚持“两个原则”:即职权法定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划分执法权限,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落实执法责任,既不能只强调职权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不能只承担责任而不赋予一定的职权。抓住“三个环节”:一是审核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依法确定执法主体,将法律、法规和规章分别明确到各个执法机关,并明确主管机关、共管机关和配合机关。解决谁有权执法、以何身份执法、执什么法的问题。二是分解法定职责,确定执法项目。依据本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法定职责分解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具体执法项目,并明确各执法项目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三是落实执法项目,明确执法权限。将本部门的执法项目依据内设机构的管理权限,分别落实到处科、室及每个岗位,并明确区分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不同执法权限。做到“六个明确”:即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明确,执法项目明确,执法权限明确,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明确。 (三)把执法公示制作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突破口,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开。要求凡具有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机关或部门,凡涉及审批、许可、收费、处罚等执法项目的,都必须实行公示制。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执法权限、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收费标准、处罚种类及标准,办事期限及结果、主办处(室)和岗位人员身份及监督举报的方式等。公示的形式主要是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办公示栏、在新闻媒体公告公示、上网公示等。但不管采取哪种公示形式,都要以方便管理相对人办事为出发点,做到内容完整准确,职责权限清楚,程序简单明白,一目了然,便于操作。通过推行公示制,争取外部监督,使行政执法做到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