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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坚持以人为本,抓好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人的素质决定安全生产的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从我省目前建筑业的人员素质来看,在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80%以上来自农民工,其素质和自我防护较差,因此,抓好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为重要。今年以来,各市建委为加强本市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业职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业务素质,从源头入手,加强对企业经理、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和行业职工的安全专业技术与安全知识的培训,经检查统计,今年1—8月份,全省共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7060人,全员培训137802人,有的市地结合本地实际,采用专题讲座,现场会交流等不同形式对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从而,推动我省建筑业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 1、个别地市对安全生产的意义认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只局限于动员布置,下发文件,工作不深入,现场情况与汇报出入较大。 2、部分地市安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监管作用,安全生产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突出与普遍。 3、部分地市设立了安全监督站,但无正式编制,无经费来源,监管人员思想不稳定,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人才。平顶山市安监站,主要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以罚代管,无法充分体现服务、监督、管理的服务职能,影响安监机构的形象。 4、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忧患意识,抱有侥幸心理,重效益轻安全,致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在项目经理层面上出现“断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5、建筑市场不规范,业主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设施难以到位,开发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因管理关系未理顺,无法纳入监控范围。 6、安全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特别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水平有限。在现场管理上,依附于项目经理,工作上有责无权,无法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技术方面 1、部分企业未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目标及措施不明确,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操作工人,安全专业知识欠缺。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无法正确指导施工。 2、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规范,存在缺项,口边防护随意性大,不能正确地执行规范,脚手架搭设与安全技术规范差距较大,施工用电与PV-S系统要求相差甚远,在焦作的检查过程中,没有一家工地的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 3、不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所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不符合质量要求。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工地脏、乱、差的现象未能得到彻底改观。 4、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及使用管理不到位,自升式门架安装缺少人字撑及层层停靠装置。一部分工地仍在使用已往强制淘汰的卷扬起重设备。 在检查中发现少数施工企业项目部如:焦作市五建解放区新华街6号高位楼项目部、开封建西建筑工程公司康太家园7号楼项目部、漯河市金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周口市金汇花园营宿楼项目部等施工现场严重脏、乱、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检查中不予配合,故此特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上述各市建委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报建设厅。 四、几点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各级建设委(局)、各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实把上级政策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摆在工作的第一位,坚持常抓不懈,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自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依照我国“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省厅的部署要求,各市建委要把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当作大事来抓,将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上至市建委,下至项目部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重点明确各市建委一把手是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全面负责。企业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 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构筑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使全省建筑业安全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