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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气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北京市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规划(2002-2005)》和《北京市2002、2003年度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政策法规处反馈。 二00二年十一月六日 北京市气象行业管理工作规划(2002-200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国家赋予气象主管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气象行业管理工作,依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气发[2001]112号)精神,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全市气象行业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气象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气象行业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对气象行业投入的总体效益,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二)全市气象行业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从国家利益出发,考虑全市气象行业的总体发展,运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气象事业协调发展。 2、坚持从全市气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统筹规划,制定行业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加强对气象行业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加强行业组织协调。 3、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与相关部门气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 4、坚持依法办事,共同发展,按照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协商、协调处理气象行业内的有关事项。 (三)全市气象行业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十五"期间,基本形成气象行业法规和气象行业标准管理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加强部门间气象业务、科研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气象行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气象行业的统一规划,积极促进气象信息的提供、汇交和交换,基本实现气象行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基本气象信息的共享,进一步提高全市气象行业服务水平。 二、全市气象行业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行业规划。市气象局要在了解、掌握全市气象行业气象台站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人员结构、业务支持环境和地理位置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台站登记制度),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统一编制全市气象行业长远规划。面向气象行业,重点做好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避免新的重复建设。 (二)加快气象行业法规建设。在认真贯彻执行现有的气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要加快研究、建立和完善《北京市气象行业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市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气象资料汇交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气象行业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使全市气象行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积极推行气象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目前,中国气象局已经公布了一批气象行业标准,且还将陆续公布新的相关气象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全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都要积极予以推行,严格标准化管理,为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和实施气象资料的共享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气象行业指导。市气象主管部门在业务、技术及其装备上对全市气象行业进行指导,使之执行统一的气象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实现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会商、监测以及气象资料的汇总、信息资源的共享等。 (五)强化气象行业监督和检查。全市各级气象主管部门都要认真履行对全行业的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检查和监督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搞好气象行业协调和服务。通过联网等有效措施,为全行业气象台站提供基本气象探测资料等气象信息;积极组织全行业气象台站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协作;接受外系统气象台站的委托,代审资料、修理设备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促进气象行业间的信息交流、资料共享、技术合作和技术转让;积极推动和组织实施全行业气象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