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妥善做好群众到省政府机关上访接待工作,有效解决群众上访反映的实际问题,从根本上减少群众越级集体来省上访,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吉发[2002]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群众上访问题维护省政府机关正常秩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2]13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上访问题快速反应领导机制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要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处置群体上访问题的快速反应领导机制的指示,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要有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个职能处室专门处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访事宜,把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州政府也要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确定一名副市(州)长、一名政府副秘书长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工作,从而形成一个中直、省直到各地区相对固定的快速联系的领导体系。 (一)领导机构。 组长:矫正中省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骆德春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力群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办主任 高金祥省纪委副书记 秦利明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新华省信访办副主任 高静省政府首席法律顾问 省直部门成员: 秦利明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新华省信访办副主任 马适训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李文财省司法厅副厅长 乔斌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光霁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醒民省经贸委副主任 贾涛省农委副主任 金华省民委主任 任学真省外经贸厅纪检组长 王青逯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贵锋省煤炭局副局长 王福祥省政府机械行管办副主 任曲长文省政府建材行管办副主任 高尚义省政府冶金行管办副主任 王明海省社保公司副总经理 宋洪涛吉林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市州政府成员: 长春市:田中林副市长 于海河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培柱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林生市信访办副主任 吉林市:曲国良副市长 孙志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继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晶市信访办主任 四平市:赵洪兴副市长 候国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段广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冠中市信访办副主任 辽源市:王洪启副市长 梁云启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剑波市公安局局长 夏秀云市信访办主任 通化市:高继泰副市长 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永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明剑市信访办副主任 松原市:马明副市长 金国学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铁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杰市信访办主任 白城市:李守田副市长 孙延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德魁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家敏市信访办副主任 白山市:尹国权副市长 高增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凤山市公安局局长 丁吉发市信访办副主任 延边州:李洁思副州长 李哲雨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忠勤州公安局副局长 许宝利州信访办副主任 领导机构下设日常接待、应急处置、督查三个组: 日常接待小组成员:李新华省信访办副主任 肖树林省信访办来访接待处处长 张学华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秦利明省公安厅副厅长 侯国财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处长 可维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刘培柱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督查小组成员:高金祥省纪委副书记 孙启荣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付明升省信访办案件督查处处长 (二)责任分工。 1.省信访办在省政府机关门前设立的值班室和接待室,具体负责到省政府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省公安厅负责指挥、调度维护省政府机关信访秩序的警力部署;省政府机关保卫处具体负责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省信访办和公安部门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和依法上访的协调;武警中队要认真履行警戒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2.发生个人或小规模到省政府上访事件时,省信访办的值班干部要主动将上访群众引导到省信访办或省政府机关门前信访接待室予以接待和协调。发生大规模的群体到省政府上访事件时,省信访办的领导要到现场接待,或引导上访群众到省信访办予以接待,并通知有关市州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派人来处理问题。有关市州政府或中、省直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同志必须及时到省政府或省信访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直至上访问题处理完毕,上访群众顺利返回为止。3.从现在起到十六大结束,各市州要实行信访值班制度,中、省直涉访重点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值班,负责接待处理本地、本部门群众上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