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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2003年3月1日前,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关闭企业逐家检查、验收;3月15日前向省政府写出总结报告。 6.迎接省政府2003年3月底前组织的对我市关闭工作的核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此次关闭污染严重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工作是加快我市造纸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把关闭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关闭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各级计划、经贸、环保、监察、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关闭任务。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关闭标准、期限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关闭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五)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新、扩、改造纸工业项目均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审批擅自新建造纸企业一经发现,要坚决取缔。 (六)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关闭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认真做好关闭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