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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2-12-04
【实施时间】 2002-1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3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处置突发性事故、事件组织系统、工作网络及值班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突发性事故、事件,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保证全市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现就建立处置突发性事故、事件组织系统、工作网络及值班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现场处置工作班子,在市长、秘书长领导下,负责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处置及组织、协调工作。工作班子由总值班室、机要秘书处、市长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秘书处及有关业务处室组成,主要职责为:
  
  1、掌握了解现场动态,负责事故、事件的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对领导的指示进行跟踪督办;
  
  2、负责现场力量的安排及调度;
  
  3、负责事故、事件上报及其他材料的起草;
  
  4、负责上级领导及有关工作组的接待工作;
  
  5、负责现场的值班和联络工作;
  
  6、负责现场文字材料的电传和打印工作;
  
  7、负责车辆的保障及有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处理及工作流程
  
  值班人员接到重大事故、事件报告后必须迅速电话请示或撰写《值班报告》报有关领导。在工作日,按分管厅主任及秘书长――市领导的程序报告;在节假日、休息日,按当日带班领导及秘书长――市领导的程序报告,事情特别重大可越级报告,并将报告情况按程序通报。
  
  三、处置突发性事故、事件部门分工及主要职责
  
  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市政府成立处置工作指挥部,在市政府办公厅320指挥中心或事故现场办公,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市长任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任总协调员,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事故、事件的全局指挥及调度,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班子,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做好事发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主要职责为:
  
  1、综合组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安监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1)负责事发现场的信息报送及指挥部领导指示的上传下达;
  
  (2)监督指挥部领导同志指示和会议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事发现场的会议记录、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报告;
  
  (4)负责事故、事件的立案和侦破;
  
  (5)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公安局牵头负责。
  
  (1)负责事发现场面上的治安管理和车辆、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
  
  (2)负责现场指挥部和领导同志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事故、事件现场的警戒保卫工作;
  
  (4)负责事故的鉴定和上报;
  
  (5)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政公用局等部门组成,市卫生局牵头负责。
  
  (1)负责事故、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2)负责各类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配;
  
  (3)负责协调省属、部队医院的救治;
  
  (4)负责事发现场的疫情防治;
  
  (5)负责救治伤员和伤者家属的车辆保障;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1)负责事故、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
  
  (2)负责报导事故、事件新闻的审核和把关;
  
  (3)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市级机关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政公用局、市商贸局、军分区司令部等单位组成,市级机关管理局牵头负责。
  
  (1)负责现场所需物资的供应和调度;
  
  (2)负责车辆的保障和安排;
  
  (3)负责现场工作人员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
  
  (4)负责事故、事件的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家属抚恤工作;
  
  (5)负责联系、调动部队工作;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1、市政府办公厅突发性事件、事故处置工作网络
  
  2、南京市各类事故、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系统
  
  3、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及处理突发性事件、事故工作流程图
  
  4、关于处理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工作细则
  
  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四
  
  关于处理突发性事故、事件的工作细则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突发性事故、事件,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京市行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制定本细则。
  
  一、突发性事故、事件的范围
  
  突发性事故是由人为或自然的因素造成的意外损失或灾祸。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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