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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株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本局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调剂。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6名。其中: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均为正处级);内设机构级别按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00]11号文件精神办理,核定正、副处长职数23名(含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负责人)。 核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业编制5名。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处级)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煤炭工业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精神,原湖南煤田地质局及其所属地勘单位职工总人数5817人(其中,在职职工2802人,离退休人员3015人)划转到省,由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