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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2]151号
【颁布时间】 2002-11-01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6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流通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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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单位:省公安厅
  
  二十一、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要简化有关手续,支持连锁企业经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直营连锁企业各门店可由总部统一办理专营商品经营许可证。总部已取得经营许可的,其门店不需要再办理有关手续,各门店持总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的复印件到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负责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
  
  二十二、直营连锁企业按烟草专卖法规定的条件由总部统一办理各门店的卷烟零售许可证,并向连锁店所在地的烟草公司定货,当地烟草公司负责送货。
  
  负责单位:省烟草专卖局
  
  二十三、对连锁企业实行由配送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的商品质量,有关部门不对其所属门店重复抽检。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时,要坚持抽查不收费的原则。
  
  负责单位:省质技监局、省工商局
  
  二十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物流的企业,可以登记为物流企业,及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连锁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可按行业大类核定。对于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所属各门店专营商品的经营许可证的,可凭总部统一办理的许可批文办理所属门店注册登记。对直营连锁企业各门店,可按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注册登记。
  
  负责单位:省工商局
  
  二十五、对推进流通现代化中涉及土地、工商、食品卫生、商品检验、交通、产权交易等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本着支持流通现代化的精神,适当给予一定的优惠。
  
  负责单位: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质技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物价局
  
  二十六、各设区市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市的工作方案,并报省经贸委备案,切实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负责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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