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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全面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一)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 各地要在切实抓好正在实施的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好苏东沿海无规定疫病畜产品出口示范区项目。根据各自的畜禽生产特色,认真规划,精心组织,逐步建立起以规模养殖、清洁生产为主要内容,以无公害畜产品基地为重点的畜产品生产出口基地,加快我市外向型畜牧业的发展。到2005 年,全市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指标是:生猪76万头,禽蛋7.5万吨,禽肉3.6万吨,牛奶0.4万吨。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管体系的建设。 要有重点地加大种畜禽、初级和深加工畜产品、商品性生产企业、无公害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等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和生产规程的制定工作,规范无公害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要建立健全市、县(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快推行畜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要切实加大对畜产品、畜牧业投入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规范饲料、兽药和药物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依法打击各种影响人民生命安全和畜牧业发展的违法、欺诈和坑农行为。 (三)坚决查处在畜禽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 各级政府要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市、县(市)农牧部门必须加强畜禽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工作。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违禁药物的企业,使用违禁药物的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户,以及在牧草、青饲料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都要严肃查处,查处打击的重点是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 五、加强和完善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一)强化畜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要加强县级家畜改良站建设,继续引进国内外优良畜禽品种,用于品种改良和经济杂交;要以推广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猪和海门山羊杂交改良为重点,巩固提高生猪人工授精普及率,加快推广羊的人工授精技术。到2005年,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猪出栏占比达到70%,山羊杂交改良占比达到30%.要加大地方品种的保护,继续做好东串猪、姜曲海猪的保种工作,巩固提高核心保护群;继续做好海门山羊的提纯复壮工作,建立海门山羊保护区;要加大对列入国家资源保护名录的狼山鸡的开发利用,加快如皋黄鸡的推广进度,迅速形成南通地方良种家禽的特色优势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著名品牌。 (二)强化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制度,动物防疫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关于加快全省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39号)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发生牲畜W病造成损失的扑杀补助,市、县财政各承担补助10%;牲畜W病防疫用疫苗费用的补助,市财政承担15%,县级财政承担25%.扑杀补助和疫苗经费根据前几年疫情发生情况和疫苗实际使用情况,实行财政预拨,专款专用,年终结算,结余经费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强化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总体原则,切实稳定乡级畜牧兽医站全民事业单位机构性质、"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承担动物防疫、检疫以及重大技术推广所需的人员编制,落实好《市政府关于落实乡级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通政发[2002]119号)精神。 六、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围绕全市确定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畜牧业发展规划,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促进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的具体职责是:负责落实地方防治经费;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发生重大疫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畜牧业的基础投入,并积极探索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资金重点用于重大疫病防治、动物无规定疫病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饲料安全工程建设、地方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检测体系等社会公益性工作,以稳定和保护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畜产品的安全质量和竞争力。加大畜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开发畜牧业,大力发展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