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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改办发[2002]88号
【颁布时间】 2002-10-30
【实施时间】 2002-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融合而成。其中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石,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而最关键、最活跃和最具影响力的是企业信用。因此,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
  
  1、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是解决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面临的现实问题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后果不可忽视。首先,降低了经济效率,信用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被削弱,现金交易甚至物物交换比重增大,严重影响了我省生产与流通的效率与质量;其次,扭曲了市场调节机制,使宏观调控政策有时难以发挥效果;第三,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投资风险,提高了投资预期的不确定性,影响内需;第四,企业资信不好或没有资信记录,降低了企业在同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因此,能否迅速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规范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加人WTO后能否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的关键之举。
  
  当前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从本质上讲,本要是企业信用信息的缺失,具体表现为企业信用信息的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双重不足。而“企业信用标识制度”是将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类企业(或某类企业)的诚信信息和其它各种信用信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收集起来,通过运用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按照严格的操作程序,进行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生产出真正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高质量的信用信息产品,这就解决了企业信用产品的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的双重不足问题。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率先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将产生有效的示范作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各类不同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共同方向,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最重要形式。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是我省企业中的优秀群体,它们的信用状况,不仅在资本市场上为投资人高度重视和关注,而且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对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公示其信用状况,一是可以为投资人提供决策参考,更好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满足政府监管的需要;三是有助于股份有限公司树立自身的信用形象,对形成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四是符合在资本市场融资,筹资人应当公示其信用能力和意愿的国际惯例。因此,首先在我省股份有限公司中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迅速提升已改制企业的市场信用形象,充分发挥它们的表率作用,对于加快我省企业制度改革步伐,促进全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特殊重要的意义。
  
  三、我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l、基本原则。陕西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各级体改部门要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指导、协调与服务。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 中的一些具体 事项,如标识证、标识码的颁发等完全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与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通过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借助于市场化力量,逐步达到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2、基本要求。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率先实施“企业信用标识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制度创新,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
  
  (1)鉴于信用评级需要综合运用与国际接轨的信用评级技术和经验对信用信息进行甄别、加工、分析和判断,所以,为保证信用评级结果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可比性,参与这项工作的资信评估机构必须是同时具有中同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资信评估业资格的专业资信评估机构。
  
  (2)参与这项工作的资信评估机构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按照“唯实、唯信、唯公”的宗旨,竭诚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信用标识证制度”服务;要以推进陕西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己任,勤勉尽责,确保评级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3)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务必向资信评估机构如实提供信用评级所需的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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