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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沪质技监标[2002]369号
【颁布时间】 2002-10-28
【实施时间】 2003-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1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的通知

[接上页]

  6.1牢固安全是广告设施设置的重要原则,《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规定了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人对广告设施的维护和安全事故应负的责任。
  
  6.2对广告设施结构设计、安装施工的资质以及其操作要求作了规定,并要求对施工实行监理,以确保广告设施的安全质量。
  
  6.7~6.8 对依附于建筑物的广告设施,应同时考虑广告设施和原有建筑物的安全性。本规定对两者的牢固、安全均提出了要求。
  
  7广告设施的禁止范围
  
  本章的设置广告设施的禁止范围是《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本章采用列举法加以具体规定,并在7.1~7.4中设立了兜底条款。在执行中,对于在规定禁止范围之内,而未列举的其他情形,也应按照规定予以禁止。
  
  7.1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必须加以严格保护。本条规定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设置广告设施,并列举了多种情形。
  
  7.2本条的目的是防止设置广告设施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正常运行或使其功能受到侵害。在执行中,应着重体现规定的目的,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设置的具体范围。
  
  此外,广告设施的灯光、色彩对交通信号设施等产生的干扰影响也应加以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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