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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海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9-27
【实施时间】 2002-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4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国务院制定的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是一项以城市人民政府为考核对象,以解决城市环境污染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目的的综合评 价体系,也是创建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这项工作是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能力的综合反映。自1989年在全国城市实施以来,“城考”便作为一种制度纳入了城市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考核城市由最初的32个发展到目前的545个,占全国设市城市的82.2%。
  
  一、我市“城考”工作面临的形势
  
  “城考”工作在我市已开展十二年,初步建立起了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大类24项考核目标运行机制。“九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市的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加强,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公众的环境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八五”期末相比,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两项指标达到得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有显著提高,“城考”得分由33.16分提高到59.24分,摆脱了近十几年连续居末位的状况,2000年在自治区考核的五个地级市位居第三。
  
  我市的“城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目前,我市环境质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我市的“城考”工作与全区其它城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九五”期末,全区城市“城考”综合得分平均值67.69分,我市仅为59.24分。国家调整“十五”期间“城考”指标,新增对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的考核。按照新指标测算,我市目前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SO2年平均值、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水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率九项指标达不到最低得分标准,其权重占“城考”指标分值的36.7%,总分将明显下降。如长期处于后列,将会影响我市对外开放形象,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分析我市“城考”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市是以煤炭和矿产资源开发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目前,虽然形成了以煤炭、化工、建材、高载能为主的产业结构,但仍处于资源开发型经济发展阶段。
  
  (二)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我市现有的煤炭、化工、建材等支柱型企业,大部分建厂时间早、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低,浪费资源,污染问题突出。
  
  (三)城市生态系统脆弱,自净能力差。我市生态环境恶劣,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没有完全到位。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不同程度的存在,粗放型的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压力。土地沙化逐年加剧,在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固废没有得到充分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理,对生态环境影响加剧。
  
  (四)水环境质量有恶化的趋势。由于干旱少雨,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已形成降落漏斗,部分水质恶化。黄河乌海段多项指标超标。
  
  (五)城市基础设施薄弱。我市目前还没一个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长期超标排入黄河;生活垃圾,采用自然沟壑倾倒填埋的处理方式,严重污染环境;医疗等主要危险废弃物也随生活垃圾排放,存在污染隐患。
  
  (六)噪声扰民严重。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扰民现象时有发生,投诉率升高。
  
  二、“十五”期末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和任务
  
  到2005年,达到得分的项目指标要有所提高,未得分项目指标达到得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力争进入全区前四名。具体目标:
  
  (一)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四项指标实现得分并高于得分标准。
  
  (二)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797%、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达到70%、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70%,三项指标得分比“九五”期末有所提高。
  
  (三)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危险废物处置率、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三同时”执行合格率、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工业企业排污费征收十项指标得分继续保持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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