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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管好、用好资金。 一是要用好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资金。二是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尤其是要落实使用国债项目的配套资金。三是要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和发动,正确引导农民群众落实“一事一议”制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积极投入水利建设大会战,集中物力、财力打好水利建设大会战。四是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已经下达的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要求,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加强督查和稽查,确保建设资金规范使用。2002年10月底,自治区将派出以审计部门牵头,监察、计划、财政、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资金检查组对中央和自治区下达投资的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稽查。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 一是组织技术力量深入水利建设工地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二是严格落实好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达到招投标规模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加快招投标工作的步伐和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进度和质量;对主要由农民自行施工的地头水柜等项目,技术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帮助选点布局,确定规模,逐村、逐屯、逐弄场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实施,形成整体效益。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工程设计。四是要加强验收工作,凡是竣工的工程,都要按规定进行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 自治区水利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