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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局,省有关厅、局: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补充通知》(建办建[2001]41号),结合我省企业实际情况,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会商省有关专业部门拟订了公路养护工程等3项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施工企业管理处联系。 附: 1、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2、航道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3、可再生能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江苏省建设厅 二00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 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二、三级。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8年内承担过下列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改善一级以上公路15公里或二级以上公路30公里以上; (2)修缮单座桥长≥200米或单跨≥40米的桥梁2座以上; (3)累计修补高级路面6万平方米或次高级路面8万平方米以上; (4)年养护一级以上公路30公里或二级以上公路5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本专业二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养护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8年内承担过下列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改善二级以上公路20公里以上; (2)修缮单座桥长≥100米或单跨≥20米以上的桥梁2座以上; (3)累计修补高级路面3万平方米或次高级路面4万平方米以上; (4)年养护二级以上公路4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养护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高速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和一级(含)以下各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不含独立大桥改造工程)。 附件2: 航道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航道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二、三级。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6年内承担过下列3项以上航道养护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完成150万立方米以上的疏浚工程; (2)累计完成50万立方米以上的陆域吹填土工程; (3)累计完成10公里以上驳岸工程或3万平方米以上护坡工程; (4)独立承担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航道整治工程; (5)独立承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船闸大修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航道养护施工管理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航道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航道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本专业二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