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2]172号
【颁布时间】 2002-09-24
【实施时间】 2002-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9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2年09月24日

  
  
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随着区域经济的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愈来愈迫切,对森林的多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搞好我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现就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增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发展林业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最根本、最持久的措施。在贯彻整个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该赋予林业重要地位;在整个生态环境建设中,应该赋予林业首要地位。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高对加快林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加快推进全市林业快速崛起。当前林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对林业的重视前所未有,对林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农业产业的结构调整,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区域经济的快速崛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逐步增强,创建良好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为林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随着苏通长江大桥的建设,南通承接苏南、辐射苏北的纽带作用更加明显,全市经济必将快速融入苏南经济发展的轨道,南通也将成为上海的后花园。但是,我市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林业工作责任重、工作量大。为此,各地要勇于面对现实差距,善于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林业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赶超先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促进全市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生态市,率先实现现代化而作出贡献。
  
  二、明确任务,培育资源,形成特色,加快建设现代化林业
  
  "十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南通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加快建立农村林网化、城镇园林化、城乡一体化的全面绿化新格局。林业工作的重点是:始终围绕扩大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林木覆盖率这个中心,以生态林业为骨架,建设江、海、河绿色屏障;以提高完善为重点,建设路、沟、渠绿色通道;以结构调整为契机,建设苗、桑、果绿色产业;以培育典型为抓手,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高效平原城乡绿色亮点。争取到2005年,新增各类生态林30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3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由7.72%提高到12.2%。城市绿地率达到3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4平方米。林业总产值年增长速度稳定在8%以上。为此,必须切实抓好以下三项重点工程。
  
  (一)实施亮点、屏障、通道和护岸工程,全面构筑城乡生态体系
  
  1. 城市(镇)园林绿肺亮点工程。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坚持统一规划、整体联动、群众参与、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镇)绿地系统。加大建城(镇)区的公共绿地建设,增加绿地面积。要加大对狼山森林公园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提高狼山风景区的品味和档次。建设一批分布合理的景观大道、小游园、小绿地、森林公园,形成乔、灌、花、草有机配置,物种多样,实现城郊联接、乡村沟通、城乡一体的绿化新格局。
  
  2. 沿江沿海绿色屏障工程。抓住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长江中下游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之机,切实推进沿江、沿海特保林带建设,构建稳定高效的绿色屏障。一是在江堤(包括支堤、港支堤、洲堤)内侧,营造宽50-250米江堤绿色长廊;二是在一道海堤内侧,营造宽100-200米的绿色屏障;三是在二道海堤两侧营造宽50-100米的防护林带,巩固基础,抓紧合拢,提升规格;四是沿江、沿海涵闸的绿化。
  
  3. 沿路两侧绿色通道工程。一是在高等级公路两侧营造绿化带,标准每侧30-50米;二是在铁路两侧营造绿化带,标准每侧宽40-50米;三是对市、县、乡道进行绿化,标准每侧10-20米;四是对乡村道进行绿化,标准每侧1至2行护路生态林,形成农田林网。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