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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2]72号
【颁布时间】 2002-10-16
【实施时间】 2002-10-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委、畜牧局、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

  
  为增加农业信贷投入,优化农业信贷结构,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大农业信贷投入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34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市场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农业信贷投入,努力清收陈欠贷款
  
  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农村信用联社要从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强化资金组织能力,加大农业信贷投入规模。2002年,全市要实现发放农业贷款40亿元,其中粮食收购贷款24亿元,比上年增加22.09%。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贷款投放总量要力争每年增长10—15个百分点,农户贷款面力争达到80%,两年内消灭应得未得贷款死角。
  
  要大力筹措资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收储蓄存款。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联社要新增储蓄存款6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行部门要新增各项存款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并努力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支农再贷款。要加大盘活不良贷款的力度。各金融单位要根据呆坏帐的资金大小、帐龄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等制定清收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农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不良贷款实行专项清收和处理。农村信用社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负责清收。各级政府要对各级金融单位的资金清收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协助,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配合有关单位通过法律、行政手段完成清收工作。特别是要抓住当前农村费税改革和化解村级债务的有利时机,积极分解落实乡村统贷,并督促回收,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2002年,全市要清收、盘活不良贷款8.5亿元,其中农行部门6亿元,农村信用社部门2.5亿元。
  
  二、优化农业信贷结构,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要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中心,不断优化农业信贷结构。对种植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农业产业化、绿色食品、农产品流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以及眼前利益虽不明显,但长远利益巨大的项目,农行和农村信用社要予以重点支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推进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中,要围绕构建优质粮食、高效益的经济作物和饲草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实施信贷调整。粮食方面重点支持优质水稻、大豆和专用粮食生产。经济作物方面重点支持效益高、前景好、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如名优特蔬菜、瓜果、亚麻、烤烟、食用菌、北药开发等。饲草作物方面重点支持草场改良、退耕还草、饲草和青贮玉米种植,推动全市种植业生产中粮经饲合理布局的尽快形成。
  
  在畜牧业上,加大对发展奶牛、肉牛、羊、生猪、禽类养殖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奶业振兴”计划中确定的重点养殖区域。要加大对7区9县符合贷款条件的养牛户的信贷投入,使我市的“奶业振兴”计划顺利实施。加大对畜禽品种改良、畜产品深加工的信贷投入,提高我市畜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在绿色食品上,重点支持绿色食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和生态保护设施建设,提高绿色食品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支持科技改造、产品创新、市场开发、兼并重组,支持绿色食品品牌战略的实施,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围绕农产品加工实施调整。重点支持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支持技术起点高、有一定的技术垄断能力、主营产品优势明显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加工层次深、产品形成系列化、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经济效益好、牵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扶持乡镇“小巨人”龙头企业。
  
  在农产品流通上,重点支持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支持信息化、国际化、规范化建设和农产品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对确有能力但资金有困难的市场中介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可以适当放宽贷款条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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