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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02]42号
【颁布时间】 2002-09-21
【实施时间】 2002-09-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0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完善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完善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完善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执法方式的若干意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二年八月十三日)

  
  根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的有关精神,按照“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快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步伐”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工商管理及服务工作,本着“准入宽松、监管科学、服务周全”的原则
  
  ,现就进一步完善准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灵活核定经营范围,拓宽投资者自主经营选择空间
  
  1、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核定经营范围时,列明主要经营项目后,可以兜底附加“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对一些具体审批规定尚不明确的新兴经营项目,如足浴、家教、导医服务、身体彩绘、女子瘦身、野外训练等,可以参照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中的相近经营项目核定。
  
  3、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允许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同时,兼售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兼售产品涉及许可证管理的,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允许已具备生产条件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承接和外发加工业务。
  
  二、放宽投资登记限制,适应投资多样化要求
  
  4、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和其他有限公司向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可突破本企业净资产50%的比例,累计对外投资额以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为限。
  
  5、外地公司制企业来杭投资注册资本额在300万元以上、一时未落实共同投资方的,可以先按其全资子企业办理登记注册。
  
  6、注册资本虽未全部到位,但能按期缴付出资且已达注册资本40%以上,并已实际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其增设分支机构,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后可扩大经营范围。
  
  7、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范围。允许具有投资行为能力的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作为中方投资者,投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8、注册资本中外资投资比例在25%以下的企业,可以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属外商投资限制类的,由企业办照后向外经贸部门备案。
  
  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注册时,如企业住所与生产场所不在同处,允许企业同时办理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
  
  10、获得杭州市或省级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等信誉的企业和拥有“老字号”的企业,可以以其字号和商誉经评估作价对外投资,入股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20%。
  
  三、下放企业登记权,促进城区对外招商引资
  
  11、外地自然人来杭州市六城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区,下同)投资或与六城区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不含省、市直管交易市场内的),其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由所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100万元以上的,由市工商局登记注册。
  
  12、凡由杭州市六城区招商引进的各类内资企业,除交易市场法人外,不受登记管辖权的限制,均由所在区工商分局登记注册。
  
  13、外商投资企业数量较多的萧山区,由区工商分局注册厅窗口受理初审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并可采用影像扫描方式将登记材料通过电子网络上报市工商局核准。其他区、县(市)分局也要积极用好外资登记初审权,主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办照服务。
  
  四、降低冠名“杭州”标准,支持县(市)企业外向发展
  
  14、凡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有限公司、300万元以上的商贸型有限公司、5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及创业投资公司,其名称可以直接取冠“杭州”字样。
  
  15、凡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以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文化、旅游、农业开发公司以及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其名称可以直接取冠“杭州”字样。
  
  16、企业申报取冠“杭州”名称,由县(市)工商分局注册厅窗口受理,通过电子网络上报市局核准后,由分局直接核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五、变通处理申办手续,方便投资者注册办照
  
  1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时,生产场所一时无法解决的,允许其先注册,核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由企业在一年内落实生产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
  
  18、外资投资者的投资属分期出资的,允许其提交与首期出资额相当的资信证明办理注册;留学生能出具配偶同意出资承诺的,允许其以配偶的境外银行资信证明申办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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