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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9-20
【实施时间】 2002-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0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二00二年八月二十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目标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反不正当竞争等,是世贸组织三大支柱之一。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激励技术创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调整各方利益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科技、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把技术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升经济、科技竞争力。
  
  “十五” 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高;专利、商标申请的数量以及计算机软件登记数量持续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质量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适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专利技术实施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严格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抓好科学研究、商品流通、技术贸易、作品创作传播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和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有效地调处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假冒和冒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联系,搞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工作,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三)加强出入境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引导企事业单位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关系,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有效地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海关和对外贸易部门在进出口贸易中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采取必要的边境措施,有效地制止侵权产品的进出口。外贸企业在报关时应向海关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文件。海关应加强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备案制度,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执法检查,加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作,确保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四)突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要加强著作权保护与管理,切实维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清理整顿各种书刊市场、电子音像市场和软件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盗版、侵权行为,要规范、完善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制度,并依法对已经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要加强注册商标使用权的保护。对培育驰名商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业,各级政府要给予奖励,要加强对驰名商标和知名商品的保护,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要加强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建立科学、严密的防范体系。凡在代理服务中得悉当事人有关技术秘密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涉密的有关人员,负有保密任务和责任, 因疏于防范,致使发生知识产权泄密、被盗等案件,要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人的责任。
  
  三、突出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一)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全过程。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提高科研项目的技术起点,力求原始性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项目研究的成果,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作品和软件登记,取得法律保护。适宜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要及时申请国外专利。要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中注意培育自己的知识产权,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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