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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云政办发[2002]130号
【颁布时间】 2002-10-15
【实施时间】 2002-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0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构筑人力资源开发平台
  
  目标:加快培养、培训和引进适应自由贸易区建设需要的语言人才、贸易人才、管理人才、法律人才以及掌握先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开发技术的优秀人才,云南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基本形成一支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整体素质比较优良的人力资源队伍,基本满足人才交流与合作的需要,基本建立云南与东盟国家间合作渠道比较畅通、运作比较规范的合作机制;到2010年,在云南建成一支满足合作需要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配置科学的人力资源队伍,形成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手段先进、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的合作机制,建成双边人力资源交流自由港。
  
  主要内容:抓紧昆明大学城的建设;筹建“湄公学院昆明分院”;落实昆明国际教育基地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项目;调整优化政策,积极引进人才。
  
  上述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外办、省侨办及相关地州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昆明大学城的建设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昆明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构筑公共事务平台
  
  目标:充分发挥昆明独特、良好的区位优势,将昆明建成执行中国与东盟合作框架的组织机构的常设地和东南亚、南亚区域性国际组织永久性机构的常驻地。
  
  主要内容:争取国家及东盟各国的认同和支持;提出整体提高昆明服务业水平的总体规划;在昆明市规划国际办事机构街区,专门提供给中国-东盟办事机构等国际性机构用于建设办公和生活设施。
  
  上述工作,由省外办会同省外经贸厅、省建设厅及昆明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六大产业合作
  
  (一)推进农业开发合作
  
  目标: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扩大交流、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我省在资源、技术和区位上的优势,采取政府、企业、个体多个渠道和多种形式,在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与监测,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与交流。
  
  主要内容:一是合作开发农业资源。重点是向缅、老等国购租宜农土地,进行种养殖业开发合作;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产业;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在云南开发温带农业等。二是合作开发林业资源。重点是在周边国家投资购买或租赁林场山林进行开发经营;鼓励企业、个人与对方合作开发森林资源;合作建设木材加工企业。三是合作开发特色生物资源。重点是合作开发缅、老、泰、越等国的热带生物资源,如热带水果、花卉、药材、天然香料、橡胶等。四是合作养殖海产品和水产品。五是有计划地在境外实施毒品替代种植合作项目,并逐步向替代产业发展。六是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良种,开发云南农业资源。
  
  上述工作,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及相关地州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推进烟草产业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烟草生产技术的优势,不断扩大云南烟草在东盟国家的生产和销售,使云南进一步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综合性烟草种植加工基地。
  
  主要内容:深入进行市场调研,寻求在越、老、缅等国合作或独资建立卷烟厂或烟草公司的途径,逐步建立境外烟草分公司,生产适销对路的品牌卷烟;引进先进种植技术,在云南及周边国家合适的区域进行烤烟种植合作。
  
  在上述工作,由省烟草公司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地州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能源开发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水能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加速推进云南与东盟国家间能源开发合作的进程,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东南亚国家的重要能源基地。
  
  主要内容:合资、合作建设景洪、糯扎渡电站及输变电设施;共建次区域跨国输变电网络,向周边国家售电;承包建设周边国家的电力工程项目;建立次区域能源委员会;争取共同建设泰国、越南至昆明的石油、天然气输送项目等。
  
  在上述工作中,电力部分由云南电力集团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地州市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部分由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推进矿产业开发合作
  
  目标:充分发挥云南及周边国家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共同开发矿产资源,共同开拓矿产品市场,逐步建立我国和我省急需而又稳定的矿产资源原料供应基地,同时从整体上提高东盟国家矿产业水平和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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