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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2]183号
【颁布时间】 2002-09-19
【实施时间】 2002-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关于厦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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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同时选择若干主管部门实行部门会计集中核算。在主管部门内部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对于夯实会计基础、强化会计监督、硬化预算约束、遏制“小金库”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确保了主管部门领导能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真正负起责任。
  
  (四)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中央和各省市的做法,结合此次机构改革,财政部门成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专门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应适当充实国库部门人员。
  
  (五)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系统和预算执行系统,保证预算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的要求。及时反映财政收入和支出及平衡状况,运用电子化网络系统通过财、税、库横向联网和银行支付系统进行收支,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安全、快捷运作。
  
  (六)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财政国库部门要定期对财政支付中心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督,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改革的实施步骤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进行。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预算单位实行国库管理制度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及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争取三年内在我市全面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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