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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人才培养。要广泛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业务水平。力口快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保险等新型服务业人才以及熟悉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专业,大力发展服务业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级技工教育,满足服务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六、加快城市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区域中心城市要以加快服务业与高新技术的结合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着力点,努力向城市生活区生态化、产业形态智能化、交通通信高速化、金融商贸现代化方向发展。统一规划调整现有小城镇布局,重点加快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旅游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使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功能的完善跟得上规模膨胀的要求。 大中城市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加快“退二进三”步伐,逐步迁出或关闭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服务业。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整治市容市貌要兼顾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留出适宜小本经营者的地域和空间。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加快建立以居住地为依据的户籍登记制度,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身份区别,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管理。逐步降低和取消限制人口进城和跨地区流动的不合理收费。对进城定居和工作的农民,要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降低流动人口、外来打工人员在当地定居的门槛。 七、努力扩大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综合承受能力,逐步提高社会基本保障标准和覆盖面,提高住房、教育、医疗、保险等各项改革措施透明度,改善居民心理预期,促进即期消费。 要加强各类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尤其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不断增加服务消费。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和种类,大力发展购房、医疗、教育、旅游等信用消费,积极发展个人购房和住宅装饰抵押贷款,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个人信用监测体系。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娱乐、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取消限制消费的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垄断行业消费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规范行业收费标准。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规范价格行为,整顿市场秩序。进一步研究制定降低商品房建设成本和房地产交易税费的办法,逐步推广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统一集中办理,实行住房建设、物业管理分业经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取消对服务业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宾馆、餐饮、商贸以及下岗职工和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办的各类服务业项目,其用电、用气价格和收费应与一般工业企业实行同样的标准。 八、多渠道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增强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启动效益,广开投融资渠道,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境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都要按照国办发[2001]98号文件的要求,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选择一批带动作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特别要支持那些由政府负担转为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能够创造较多就业岗位的项目。 进一步拓宽服务业的融资渠道。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向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有关部门要主动向银行推荐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要加快服务业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担保机制,增强融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加大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国内外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我省投资发展。 九、加强对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加快服务业的发展,关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我省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消除传统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真正把服务业放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省政府成立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各级政府也要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服务业工作,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建立完整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经常性的服务业调查,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第三产业普查工作。加强服务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监测、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导向作用。 要加强服务业市场管理,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法制、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各市、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于今年内研究制定本市、本部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落实到位。省政府责成省计委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并向省政府报告。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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