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2-10-11
【实施时间】 2002-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4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意见

[接上页]

  七、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投资体系。市财政每年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建立市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企业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创新项目、示范工程、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的资助、奖励,为我市列入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企业用于信息化建设和开发的资金列入企业技术开发费,享受相关政策。各有关银行、风险投资公司、贷款担保基金等,要积极支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的贷款、投资和担保。要积极利用外资,整合社会资本,加快发展我市的信息制造和软件产业。
  
  八、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组织和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经委、计划、科技、财政、税务、信息产业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具体措施,协调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软件产业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产业升级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检查,做好项目推介、申报、争取资金等日常管理工作,实施企业信息主管(CIO)培训与认证,组织开展企业竞争情报的研究与应用,采取多种措施,注重项目示范,实行分类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有利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良好氛围。通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中的推广应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