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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旅游消费方面,一是充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旅游市场需求。按照建立旅游大省的要求,根据我省自然及人文景观建设和游客的实际情况,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及时调整和理顺景区的门票价格,为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运用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进一步抓好景区的明码标价制度,并加强节假日黄金周旅游价格的监督检查,促进假日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规范教育、卫生价格管理 在教育收费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开私立学校收费管理,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办校。私立学校的收费,允许按生均教育成本自行定费,报价格、教育部门备案,领取收费许可证后向社会公告收费。生均教育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经费支出,同时适当考虑固定资产的折旧。生均教育成本的真实性由价格认证机构认证。二是规范公立中小学借读费、择校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在保证就近入学的同时,对借读生收取的借读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不准违背“三限”政策,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择校费的标准由价格部门会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学校的办学水平不同具体核定。三是全面推行城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在卫生价格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招标采购药品降价的大部分利益能够惠及患者。实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对患者做到公开、公正、诚信。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在严格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范围审批的基础上,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全面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以及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的原则,适时调整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逐步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服务价格,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六、规范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体制,促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取消一批、剥离一批、规范一批、改税一批”改革,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不得收费,已经审批的管理性收费,原则上也要逐步予以取消。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特定时期实行的内资、外资适用不同收费标准的制度进行改革,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逐步予以并轨,切实改善投资环境。 实行收费登记与公示制度,抑制乱收费行为。将改革后保留下来的合法收费项目在《物价公报》等媒体公告,让全社会了解国家机关的合法收费项目。所有执收单位必须将价格部门审核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收费窗口向群众公示,让缴费单位与缴费者参与监督。落实企业缴费登记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查是否存在乱收费情况,发现有乱收费行为的,要责令退还,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增强企业维权意识。进一步做好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基金、附加的清理工作,编制并公布涉企收费目录。清理整顿“协会”、“学会”、“商会”等各种社团对民营企业的收费行为。 认真清理整顿港口、海关收费。在省政府领导下,成立以省物价局牵头,财政、交通、外经贸、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港口、海关收费清理整顿小组,对我省港口、海关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适当降低过高的服务收费标准,严厉查处各类非法收费;港口收费要切实执行明码标价,增强收费透明度;加大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的监督力度,检验检疫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权机关审定的收费标准;清理涉及外贸出口的报关、代理收费,整顿海关业务牌证收费。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开展对国家机关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外出务工、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等。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监督检查,包括各级劳动部门及所属职业介绍机构、社会力量开办的职业中介服务组织、负责办理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许可证的国家行政机关(如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等,切实维护下岗职工的利益。以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为重点,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