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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7、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政风建设,搞好政风评议,定期征求投资者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及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并作为对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处理、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和群众等违法乱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8、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信用意识,信守承诺,取信于外来投资者,出台的政策必须确保贯彻,承诺的服务必须确保兑现。加强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宣传、教育,提倡诚信和守法经营。积极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严肃查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登记等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七、实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开放型人才队伍的建设 19、明确招商引资目标,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省对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市对县都要明确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并确保落实。“十五”期间,要确保实现全省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引进省外资金实际到位超过1000亿元的目标。实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月调度和通报,年终考核和奖惩,对完成任务的部门和招商引资有直接贡献人员,按实际到位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招商费用补助;凡超额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0%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位次可上升一位;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同时,将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政绩的重要依据。 20、培养、吸引和留住人才,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人才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培养外向型人才放到重要位置,用好省内人才,重视引进境外、省外智力资源,更多地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来皖创业。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继续选派年轻干部到发达地区、大企业挂职锻炼,到高校和境外培训。选派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到市、县、乡镇挂职或任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