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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2]51号
【颁布时间】 2002-09-11
【实施时间】 2002-09-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于8月5日至16日组织了6个工作组,对全省13个地市和农垦、森工、铁路系统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告》(黑办发电[2002]30号)要求和全省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落实管理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牡丹江市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决定实行市领导分包县(市)、区安全工作;鹤岗市政府与13个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签订了“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状”。各地党委、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各职能部门协同作战,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公安、经贸、安全、监察、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广电、工商、旅游、人防等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时间重点检查、组织夜间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高频次、深层次的治理检查,使一批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被取缔或改变使用性质,全省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省政府关于网吧全行业停业整顿的通告发布后,牡丹江市政府立即责成互联网服务单位暂时停止为网吧提供联网服务,并对网吧进行逐个整顿;哈尔滨市政府组织了6个检查团,检查单位110多家,对近200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据统计,在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组织检查团(组)近1200个,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和幼儿园20616个,查出火灾隐患28364处,责令停产停业场所2325个,在对全省5467个网吧治理中,取缔 364个,改变使用性质70个,有4020个网吧经治理合格重新营业,占总数的73.5%。通过专项治理,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合格率达到76.2%;学校合格率达到82.1%;幼儿园合格率达到76.3%;医院合格率达到76.1%。
  
  (三)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为使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效果,各地市多方筹措资金,推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解决了一批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大庆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仅6月份以来,用于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资金投入就达1000多万元;宝泉岭农垦分局采取干部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890多万元,整改了局直中学宿舍、梧桐河农场医院、汤原农场学生宿舍存在的火灾隐患。据统计,经过专项治理,在各行署、市政府备案的260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88项重大火灾隐患中,已整改合格93个单位,整改火灾隐患401项。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各地市、系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站、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办培训班等形式,对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广泛宣传,许多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积极主动地整改隐患,一些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主动改变了建筑的使用性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为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提供线索,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市、系统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稿件303篇、通过广播电视进行报道1027次,对3471个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人员11532人。
  
  二、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安全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坚决、不彻底。有的部门、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对专项治理情况报喜不报忧,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个别地方政府没有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立即进行安全检查”的要求,一些该停产的没停产,该处罚的没处罚;个别地方政府对整改火灾隐患没有给予必要的投入,致使隐患整改工作进展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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