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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2]28号
【颁布时间】 2002-10-01
【实施时间】 2002-10-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坚持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齐抓共管的路子。要合理产业布局,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投资导向,及时发布信息,努力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为目标,在竞争性领域建立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重大项目建设投融资体制,培育壮大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探索公益性重大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要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置换,坚持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协调服务,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的储备工作,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按照《无锡市“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目标、重点和任务,完善和细化各重点专项计划、行业计划、区域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突出抓好项目储备工作,培育挖掘一批规模大、后劲强的工业项目和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基础设施项目。要着手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对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要分门别类汇总入库。每年10月份前要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筛选,正式确定第二年的重大项目建设内容,对每个项目实行跟踪管理,成立工作小组,专人负责,一抓到底。
  
  努力挖掘项目,扩大重大项目来源。要根据无锡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可能,做好项目的编制工作。编制项目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各部门、各地区要及时提出建设重大项目的建议,编制方案,科学论证,形成共识,组织实施。要大力吸引国内外的大项目,特别是大规模、超大规模的外资项目,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培育无锡新的增长点。要坚持跑部、跑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创造条件促使国家、省级项目到无锡建设,积极帮助企业做好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争取上级拨款、国债、贷款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要在利用民资方面有所突破,工作重点应放在降低门槛、放宽政策、营造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上,力争私营个体经济的投入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3%以上。要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和重点企业集团的投入,帮助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市政府授权的市50家重点企业集团后劲投入,明确重大项目投入指标,确保任务完成。要切实做好重大项目的管理工作,每年编制重大预备项目计划,力争重大预备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同时要积极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网,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必须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保障。根据省政府苏政发[20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2002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每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领导,努力提高组织程度
  
  1.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把重大项目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各地区、各行业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好坏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各市(县)、区和重点行业都要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要进一步担负起计划安排、情况收集、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定期组织活动,分析、检查、考核项目实施的进度,协调解决建设中均问题。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年初定计划、全年抓落实、年底抓考核,一级抓一级,把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市政府建立重大项目建设考核奖励基金,对重大项目建设作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各综合部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2.建立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网络。市(县)、区重大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由本地区计划、经贸部门牵头,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市经贸、外经、建设、交通、公用事业、房管、水利、农林、供电、电信、各资产经营公司、重点企业集团等部门要明确重大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系人。其中,工业方面的重大项目由经贸委,利用外资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外经局,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建设局,社会事业、服务业、农业水利方面的重大项目由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汇总并牵头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网络体系成员主要承担下列任务:向市重大办提供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和储备项目;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年度安排意见,对建设情况跟踪管理,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重大预备项目的挖掘培育工作,协助项目业主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每月汇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预备项目进展情况并填报相关报表;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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