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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以县(市、区)为单位 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巩固“严打”整治成果,确保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 [2001]14号)精神,现就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整体联动防范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眼于从战略高度积极应对新时期社会治安面临的新挑战,克服“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改变治安防范各自为阵、力量分散和基层防范措施不落实的现状,通过优化和整合治安防范资源,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横向配合,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等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建立起以县(市、区)为单位,全方位、立体化、动态的治安防范整体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把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省发展新跨越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把治安防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战略性的工作规划,注重长效性的投入。 (二)综治、政法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各级综治领导、办事机构和人员落实,治安防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站)等政法基层组织健全,“一区(乡)一警”普遍得到落实;各级、各部门在治安防范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健全。公安警力配置与警种合成得当,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健全,点线面的治安防范网络完善且覆盖全社会,整体联动机制运行良好有效。 (四)重点防范措施得力。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练习者;违法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防范措施有效落实,违法犯罪和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减少。 (五)治安防范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有所发展。保安队伍管理规范,科技防范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控制力不断增强。 (六)保障机制健全。群防群治经费和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治保会及其巡逻队伍组织、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广泛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治安防范,见义勇为蔚然成风。 (七)治安防范效果明显。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可防性案件下降,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减少,群众安全感增强。 三、基本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范体系。要针对易于诱发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及其特点,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手段,结合实际,从以下八个方面建立和完善防范体系: 1.建立和完善社会面流动犯罪防范体系。加强以“110”为核心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警种在治安防控中的职责任务,健全和完善专兼职治保会治安巡逻队伍及其工作制度,将城管、运管、路政、港监、工商、文化、环卫等行政执法队伍纳入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增添其维护治安的责任。综合各方面力量,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打击社会面的流动犯罪。 2.建立和完善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体系。结合实际,在人流集中的繁华区段、车站、码头、市场、交通干线等重点部位、复杂场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设立治安岗亭、报警电话,落实民警责任。加强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强化科技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的特别是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和防控,组织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 3.建立和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使民警深入社区,把主要精力放到治安防范上。依靠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种群防群治组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治安巡逻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练习者、违法青少年等重点对象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在城镇全面推行商业店铺、柜台户户联勤、联户联勤活动。 4.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体系。在单位内部加强守楼护院,规范并充分发挥保安在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中的作用。严格各方面的行政管理,有效堵塞漏洞,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减少入室盗窃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