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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价联字[2002]37号
【颁布时间】 2002-08-29
【实施时间】 2002-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0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各物价分局、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的使用范围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市政府三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调整我市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
  
  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见下表:
  
   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学期
  
  
┌──┬──────┬─────────────────────────────────┬─────┐
  
  │类别│ 项目 │标准│备注│
  
  │├──────┼─────────────────┬───┬───┬───┬───┤│
  
  │││ 一般学校 │区一级│市一级│省一级│国家一││
  
  ││││学校│学校│学校│级学校││
  
  ├──┼──────┼─────────────────┼───┼───┼───┼───┼─────┤
  
  │小学│普通生书杂费│2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320│335 │ 364│ -│表列国、│
  
  │├──────┼─────────────────┼───┼───┼───┼───┤省、市、│
  
  ││借读生书杂费│9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 1090 │1140│ 1239 │ -│区一级的│
  
  │││借读费) │││││学校“│
  
  ├──┼──────┼─────────────────┼───┼───┼───┼───┤一费制”│
  
  │初中│普通生书杂费│4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459│480 │ 521│ -│标准已按│
  
  │├──────┼─────────────────┼───┼───┼───┼───┤省规定分│
  
  ││借读生书杂费│13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 1449 │1515│ 1646 │ -│别上浮了│
  
  │││和借读费) │││││30%、25%、│
  
  ├──┼──────┼─────────────────┼───┼───┼───┼───┤15%、10%。│
  
  │普通│普通生书杂费│9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996│1041│ 1131 │ -││
  
  │高中├──────┼─────────────────┼───┼───┼───┼───┤│
  
  ││借读生书杂费│24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 2646 │2766│ 3006 │ -││
  
  │││和借读费) ││││││
  
  ├──┼──┬───┼─────────────────┼───┼───┼───┼───┤│
  
  │职业│普通│一般│10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1196 │1250│ 1359 │ 1413 ││
  
  │高中│生学│专业│费和实习实验费) ││││││
  
  ││杂费││││││││
  
  ││├───┼─────────────────┼───┼───┼───┼───┤│
  
  │││高消耗│12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1350 │1411│ 1534 │ 1595 ││
  
  │││专业│费和实习实验费) ││││││
  
  │├──┼───┼─────────────────┼───┼───┼───┼───┤│
  
  ││借读│一般│25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2846 │2975│ 3234 │ 3363 ││
  
  ││生书│专业│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
  
  ││杂费││││││││
  
  ││├───┼─────────────────┼───┼───┼───┼───┤│
  
  │││高消耗│27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3000 │3136│ 3409 │ 3545 ││
  
  │││专业│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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