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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工作,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2001—2010年)规划》(体群字[2001]10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文化品位,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作为根本任务。 (二)继续坚持国家与社会共同兴办体育事业的格局,鼓励、支持社会兴办群众体育,走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的道路。 (三)认真汲取法轮功的教训,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继续做好建群众身边场地、抓群众身边组织、办群众身边活动的工作,把改善和增加群众体育基础设施放到重要位置。 (五)加大改革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体育发展的特点、规律及内容,不断满足群众健身的新需求。 二、目标和任务 (六)经过10年的努力,实现全民健身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基本建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全民健身体系和面向大众的多元体育服务网络,使我市群众体育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七)逐步完善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领导,社会和个人共同兴办,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八)不断提高全市群众体育普及程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使体育健身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0%左右。 (九)改善市民体育健身的环境和设施。全市每个街道和乡镇都建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的市民体育健身设施。 (十)国民体质监测和测定工作形成制度。建立市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和市民体质评价体系,形成市、区县(行业)、街道和乡镇三级监测网络。市民体质状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我市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十一)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普遍建立体育指导中心(站)。对市民健身站实现规范化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发展到2.5万人以上,50%以上街道和乡镇的体育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对策和措施 (十二)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各区县、行业要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规划,并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纳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市民文化品位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各自的优势,把全民健身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加强以学校为重点的青少年体育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委令第8号),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体育锻炼和竞赛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和阵地建设,丰富广大青少年校内外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提高运动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四)加强以社区体育为重点的城市体育工作。按照市文明办等10部门《关于深入开展科教、文化。体育、卫生、环保、法律“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津文明办[2002]8号)要求,把社区体育列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社区内各单位的人才、资源和场地设施等条件,大力发展社区体育。要在现有体育彩票健身工程的基础上,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兴建更多更好的健身设施。各街道办事处要有专人负责抓好群众体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体育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完善社区体育指导中心和市民健身站的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与管理。积极推广普及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丰富广大群众的健身内容,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十五)加强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体育工作。把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纳入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各级农民体育协会建设,形成以乡镇为龙头,村委会为基础,农民体协为纽带的组织网络。统筹规划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区县小城镇建设,把乡镇体育健身中心的建设列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针对农村特点和创建文明村镇、小康乡镇等活动,利用传统假日、农闲时节,开展科学文明的农民健身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