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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2]87号
【颁布时间】 2002-09-09
【实施时间】 2002-09-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2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九日

  
  
关于加快全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物价局2002年8月26日)

  
  按照已经国家批准的贵州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即“两改一同价”)方案,我省农村电网改造投资7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60亿元,国家资本金注入15亿元,要完成全省87个县(市、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任务。同时,第一批21个县(市、区)2001年上半年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第二批34个县(市、区)2001年底以前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第三批32个县(市、区)2002年上半年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力争2002年底实现全省各类用电同价。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通过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从前我省“两改一同价”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截止今年5月,全省农网改造共完成投资52.5亿元,占国家批准第一期投资的95.46%;全省87个县级供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已按要求基本理顺;农村供电质量得到改善,农村用电量也有较大幅度提高。
  
  农村电网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了扩大内需、启动农村市场、解决“三农”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决定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这是国家为广大农村群众实施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城乡用电同价是这次农网“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改”是手段,“同价”是目的。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坚定不移地开展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
  
  目前,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一方面,经过几年来的治理整顿,经物价部门审核,目前,我省大部分农村电价已明显下降,城乡用电价差进一步缩小;国家批准的我省第二批20亿元农网改造投资改造完成后,全省农网抄表到户率将达到80%以上。同时,为解决农网改造投资还贷问题,国家出台了利用取消0.02元“电力建设基金”腾出的空间用于农网还贷,银行贷款用原“电力建设基金”相抵后,余下部分通过电价还本付息加价解决的政策,为我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奠定了基础。
  
  结合我省的实际,首先要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各地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全省各类用电同价。各级价格和电力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坚决限期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按照“两改”的进度和城乡用电同价的要求,抓紧测算上报当地的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全省各地以行政村为单位,农网改造面达到95%,或以农户为单位,农网改造面达到80%以上的县(市、区),今年9月20日前要上报方案(具体测算公式附后),9月底前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并积极为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做准备。其他地区10月底以前上报当地同价方案。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以县为单位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先实行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的地区,同价对城市居民电价推动过大的,可将此次农网改造还本付息加价和城乡用电差价在城市其他用电量上分摊一部分。具体步骤是:县级物价部门会同当地计划、供电部门测算并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各地、州、市物价、计划、供电部门审核上报省物价局,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二、要及时降低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两改”后要降低变线损,用电增长带来的整体效益用于降低农村电价,不能简单地将城乡电价平均计算实现城乡同价。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由农村电能损耗、电工合理报酬和农网运行费用三部分构成,其中:农村电能损耗指农村低压电网的供电变线损12%;电工合理报酬指农村供电所电工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农村电工人数按农户较集中的地区每400—450户1名,较分散的地区每300户1名考虑,工资及相关费用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计算;农网运行费用指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农网折旧、大修理费、保险费及农村供电所发生的运行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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