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2]123号
【颁布时间】 2002-08-27
【实施时间】 2002-08-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供销社关于加强棉花产业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为做好棉花产业质量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棉花产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棉花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适当安排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协调好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供销等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更加细化、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管理措施,切实抓好品种、生产、采摘、收购、加工等各环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各地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服务,建立完善的棉花信息服务体系或网络,密切关注国内外棉花市场变化情况,及时研究棉花供求形势及价格变化趋势,为生产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优质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和辅助决策信息,增强科研和生产部门在市场经济下的应变和适应能力,规避市场风险。同时还要注意借鉴国内外抓好棉花质量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引导和推动各相关环节做好质量管理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