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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9-05
【实施时间】 2002-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4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
  
   (省爱卫会二00二年六月二十日)

  
  “九五”以来,全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01年底,农村改水受益率由“八五”末的不足50%,达到71.25%,受益人口1474.28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32.45%,已有671.52万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八五”末的不足9%,达到39.30%,有195.04万农户使用卫生厕所。达到了国家下达的贫困地区“九五”农村改水受益率70%、卫生厕所普及率35%的目标。全省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先后有6个城市在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卫生城市”、“卫生先进城市”,7个城市被评为“省级卫生城市”,20多个县城(镇)被评为“省级卫生县城”、“卫生镇”。
  
  但我省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与全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爱卫会第四次全国农村改水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向前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是保护农村生产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真正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搞好各项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爱卫会抓好实施工作。
  
  二、结合实际,确定目标
  
  全省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到2005年末,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2个,“国家卫生镇(县城)”2—3个,“甘肃省卫生县城”和“甘肃省卫生乡镇”若干个。各地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提出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必须实行“民办公助,多方筹资”的方针,采取“个人拿一点、集体筹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办法,形成政府、集体、群众共同参与的筹资格局。但在目前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个人投入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各级财政要想办法安排一些经费,启动和扶助农村改水改厕示范点建设、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乡村集体组织多方筹资,发动农民群众出工出料,以劳代投。在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中,要调整筹资思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吸引外资、民间和社会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级财政要解决创建卫生城市所需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部门协作,分工负责
  
  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杂,单靠一两个部门难以完成。因此,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爱卫会办公室作为各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农村改厕的具体实施及城市卫生检查工作,组织各地进行试点示范,搞好宣传动员、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及日常统计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制定改水规划,抓好项目建设,在做好本部门业务统计工作的同时,配合各级爱卫办做好农村改水的统计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提供病区改水区域和人群,协助水利部门编制改水规划,参与项目审定和验收,做好水质监测、改水改厕、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纳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小康建设的内容,组织发动群众兴办农村改水改厕事业;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资金投入,负责落实用于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的补助经费,并保证经费切实用于农村改水改厕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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