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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创建示范区的原则: 1、坚持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2、坚持以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统一规划,分区防治,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与试验、示范和推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多渠道投资,统筹安排,适当集中,优势互补的原则; 4、坚持植被建设与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5、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示范区基本情况及创建目标 (一)基本情况陕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总面积8.06万平方公里,包括陕西省延安、榆林两市,共有25个县(区),418个乡镇,人口525万人,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5人。2001年,农民人均产粮395公斤,人均纯收入1100元。示范区地处黄河中游,涉及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9条主要支流,包括风沙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原沟壑区、天然次生林区四个类型区,是黄河中游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最为脆弱的地区,水土流失面积6.44万平方公里,年均入黄泥沙高达7亿吨。 (二)示范区创建目标 通过五年(2002年-2007年)努力,将陕北建成一个集保持水土、恢复生态、开发产业、科技示范、休闲旅游、体制创新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特色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使陕北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并在重点工程建设区内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区域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1.全面实行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植被恢复。实行围栏舍饲、农村替代能源建设和移民搬迁,采取封、造、补相结合的办法,使林草覆盖率由35%提高到45%。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以人均2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基础,调整农村产业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展特色经济,使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500元,水土流失治理程度提高15%,初步治理程度达到50%,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确保退耕不反弹。 3.通过以库、坝、井、窖和节水灌溉为主体的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天上水,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初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10个百分点,解决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 4.建立水土保持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重点示范工程科技贡献率提高10-20%。 5.建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成效的监测及评价体系,有效监测和预报水土流失的发生、发展和危害,合理评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效益,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决策提供依据。 6.探索建立管理有序、运转灵活、协调高效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7.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8.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建设内容和任务 以封育保护工程、精品小流域工程、淤地坝系建设工程、水资源配置和利用工程、水土保持生态村工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工程、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城市水土保持工程、中尺度试验示范工程和水土流失监测工程等十大工程为重点,统一规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五年创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0平方公里,修建高标准基本农田200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600万亩,种草300万亩,实施封禁治理400万亩,陡坡退耕400万亩;兴建治沟骨干工程500座,淤地坝1500座;新建水窖100万眼,水井5000眼,使示范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提高15%,累计治理程度达到50%,林草覆盖率达到45%,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亩(其中坝地1亩),为持续稳定地控制水土流失、保障农村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封育保护工程 在示范区25个县区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养畜、天然林保护和生态移民等措施,全面封育保护18000平方公里。制定封育保护的地方法规和乡规民约,建立严格的管护制度和监督体系。一是抓住退耕还林的机遇,加大退耕力度;二是设立黄龙山、乔山、神木、府谷天然林自然生态保护区,实施天然林保护,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功能;三是对现有水土保持植被、疏残林地、退化草场、荒山(沙)荒坡和退耕地等实行封禁管护,加快植被恢复,减轻水土流失;四是在交通不便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和改善原生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