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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2]88号
【颁布时间】 2002-09-03
【实施时间】 2002-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6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复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截至今年7月底,省政府系统已经按照规定的时限全部办结了九届五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5件,九届五次全国政协委员提案5件;九届五次省人大代表建议377件,八届五次省政协委员提案807件。经过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的努力工作,绝大多数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的结果表示满意。从省政府办公厅收回的意见反馈表看,代表和委员对政府系统的工作态度、办理情况。反馈的及时程度、回访和沟通的次数等情况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多年来,省政府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省政府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是讲政治的集中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实际行动。并经常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亲自协调解决碰到的困难问题。省政府各部门、各市政府坚持并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督办协调,各业务处室具体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认真、积极地吸纳代表和委员的真知灼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完善工作计划、保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方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过程,切切实实地解决了代表委员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同时,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征求代表委员对本部门、本系统工作的意见,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称赞。
  
  总体上看,省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是年年有改进,一年比一年好。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和省政协委员都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省政府系统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还是多年的老问题。一些单位对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对答复把关不严;办理方式单一、办理主动性和实效性比较差,“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代表委员提出的老问题,解决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对登门走访、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做法还不够普遍等等。以上问题,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经有所反映,我们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克服。
  
  今年是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期的最后一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办理工作存在问题,给代表委员一个圆满的结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复查落实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复查落实作为提高办理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抓紧抓好。自1998年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政协提案,经过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这些建议和提案已经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结,并分别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和提出提案的委员作了答复。据统计,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已经采纳和解决的占30%左右,正在落实或正在处理的占40%左右,条件不具备,待条件具备再研究解决的占30%左右。办实事、重实效是办理工作的根本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复查落实是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把开展复查落实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政府工作和建设高效、廉洁、勤政政府的大事来抓,要努力多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落实、兑现,对于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一些建议、提案,要用发展的观点和改革的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作为超前决策的参考。要善于通过解决具体问题,发现影响全局的深层次矛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明确重点,确定专人,认真开展复查落实工作。复查落实的重点是1998年至2002年以来,在答复函中给代表和委员承诺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已经落实或兑现。已经落实或仍然难以落实的,要向代表委员重新作出答复,并抄报省政府办公厅。复查落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单位应明确工作重点,组织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紧复查。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单位开展复查落实的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评选先进承办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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