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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撤地设市后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建市后,贺州市要从推进全市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出发,认真研究修编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地级贺州市的城市规划。不仅要编制总体规划,还要编制与总体规划相适应的各类配套规划。地级贺州市是今后整个贺州地区城市体系的核心城市,处于中心地位,肩负着辐射、服务和带动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一定要在原县级贺州市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划好。要采取法制的、经济的、行政的多管齐下的科学管理办法,对城市各方面的建设进行统一安排和严格控制,切实把新贺州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明确划分和理顺市一级、城区一级管理城市的职责、权限。重大的规划和建设,其权限要集中到市一级。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方便群众、完善功能、服务发展、提高经济社会承载能力出发,着力拓宽各方面的发展空间。要注重城市道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造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防洪等方面的建设。注重城市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设施的完善。要努力改善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的总体生活质量。要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自身独特风格的研究,实现科学与艺术的统一,规律性与创造性的统一。在地级贺州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加强和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城市干道的走向、路幅和干道沿线的建筑要控制好。二是对城市的功能分区要进行科学设置。三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重要的基础设施要有长期、中期和近期规划。四是要把市区沿江防洪堤建设和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江滨留给市民,新贺州市要规划建设一条环境优美的江滨大道。五是要高度重视城市的绿化美化。 (四)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会议强调,贺州建市后,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方针和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领导和组织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撤地设市过渡时期的组织领导,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在地级市和城区新机构成立前,原地区和原县级市各级领导班子包括各个部门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各项工作照常运转,确保撤地设市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要做到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撤地设市筹建工作,一手抓经济,使行政区域调整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不误。地级贺州市政府是新建立的政权机构,建市后要尽快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市一级管理权限、职责相匹配的新的行政管理体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树立新的政府机构的新形象。要学习、研究市带县体制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加强对市带县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知识的学习、研究,更好地适应管理体制的新变化,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市带县的水平。 (五)要发扬艰苦创业的传统作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去开展各项工作。贺州撤地设市后,一定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几年来工作中形成的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良好风气,坚持和发扬到今后的建市工作中去。建市后各方面的建设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一定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的办法去运作经济,筹措建设资金。要切实转变、改进在资金筹措上的传统观念和单一的办法,认真借鉴区内外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主体,努力拓宽城市建设和各方面事业发展的资金筹措渠道。要把现有资金用好,提高各种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在改革投融资体制、改进投融资的方式方法、提高投融资的水平和效果上下更大的功夫。要以体制创新去推进融资,推动发展。 会议强调,贺州优势很多,潜力也很大,前景很好,现在建市在即,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良机,全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努力做好下半年的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