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8-21
【实施时间】 2002-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68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
  
  (省文化厅、省计委、省财政厅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基层文化建设薄弱、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和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文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十五”期间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和乡镇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文化阵地、文化队伍、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建设,努力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图书馆和文化馆;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都有文化站;结合“双百工程”建设,在城市社区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在农村推进“杜鹃花工程”和“2131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提高人民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1、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把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作为重点列入建设规划。各级规划部门要会同文化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在城镇建设中,统筹规划城镇文化设施建设。
  
  2、建设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即建设市群艺馆、县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村(小区)文化室,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就近、经常和有选择地参加文化活动的需求。
  
  3、加强基层宣传文化“双百工程”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择100个乡镇、100个社区,重点给予帮助,支持建成一批集思想道德建设、科技文化培训、群众文体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标准、多功能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示范点。示范点的选择要与省“杜鹃花工程”等建设相结合,以利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4、深入实施农村电影“2131工程”。“十五”期间,继续实行农村电影16毫米拷贝补贴办法,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队和放映设备扶持力度。基本实现每村每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切实解决农村看电影难的问题。
  
  5、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要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公共文化设施。非经营性文化设施所需用地采取优先划拨或有偿优惠的方式。城镇建设确需征用原有文化设施用地,必须做到先建后拆,或拆建同时进行,确保重建的文化设施不低于原有的规模和标准。
  
  6、城市要发展规模适宜的文化广场,县要有图书馆、文化馆(经济欠发达人口规模较小的县也可两馆合一)。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中,开辟老年、少儿和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老年大学(学校)。民政部门实施的“星光计划”,要将资金落实到社区老年活动设施建设上,促进社区老年活动的开展。
  
  7、建立和完善文化信息网络服务体系。按照文化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送丰富的文化信息,进一步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充实基层文化建设内容。“十五”期间,要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纳入各地文化事业建设整体规划,建立起我省省级分中心和基层中心系统服务网络,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统筹考虑,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机构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基层文化机构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不断提高基层文化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改善基层文化队伍结构,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文化工作的需要。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关心和帮助基层文化工作者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保证工资按时发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机构改革中,要保障城市和农村文化队伍、文化阵地不被削弱。进一步充实基层文化站工作人员,乡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集文化、宣传、广电、体育、科技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宣传文化机构。同时积极解决农村电影放映队伍的编制问题,把农村放映队的建设纳入基层文化站建设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