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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一是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场地,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二是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建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体育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和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网络,完善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系统;三是举办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普遍建立健身练习点,普及科学健身方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九)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支持和社会兴办相结合。政府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以社会兴办为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在重点旅游区建设具有特色的体育健身旅游基地。充分开发利用太湖资源,加快构建“环太湖体育圈”。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必须向社会开放,为群众健身服务。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也要努力实现社会共享。 (十)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工作直接关系到体育的持续发展和国家未来的人口素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加快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使青少年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同时,要大力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四、努力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十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推动我省竞技体育加快发展。密切跟踪世界竞技体育新动向,研究制定我省体育发展战略。以参加十运会和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发挥我省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配置全省的体育资源。努力做强做大现有项目,巩固发展优势项目,积极增补空缺项目。大力培养新的奥运会冠军,积极引进优秀体育人才,拓宽竞技体育办队渠道,提升我省竞技体育在全国的地位。 (十二)促进科学技术与运动训练的紧密结合。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建设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发达的优势,密切优秀运动队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组织力量对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认真总结训练经验,大胆吸收先进的训练理念,不断改进训练手段、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实力。 (十三)加强优秀运动队建设。省、市优秀运动队是我省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主力军,必须认真抓好。要把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重视文化教育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要求,在优秀运动队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帮助运动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为国争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刻苦训练的自觉性。保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并扩大专科和本科学历教育的比例,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水平。重视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对教练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政治素养、创新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进一步完善优秀运动队的各项激励政策,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十四)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业余训练工作,加大对业余训练的投入,改善业余训练条件。坚持走体教结合的道路,认真办好省市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各市、县(市、区)的业余体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体育、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快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对培养输送体育人才有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十五)推进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十六)深化训练体制改革。继续提倡和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办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支持省市合办和省队市办、学校办、企业办及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办优秀运动队。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目标责任制。建立运动项目(项目群)管理中心,发挥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优势。不断完善科研与训练实践紧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优秀运动员选招制度、就业转岗培训制度、体育运动伤残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