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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七)加快竞赛体制改革。积极引人市场机制,努力探索政府管理、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增强竞赛组织工作的活力。改变运动会单纯靠政府行为、计划手段的筹资模式,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办好十运会。进一步推进省运会竞赛改革,树立良好赛风。建立健全裁判员培养、选拔制度,提高裁判员队伍的素质和公正执法水平。 (十八)深化体育院校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的体育教育资源,优化专业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快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体育人才。进一步完善南京体育学院教学、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南体模式”,把南京体育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体育人才培训基地。改革体育人才管理体制,完善体育人才激励政策,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高水平体育人才,构建体育人才高地。 (十九)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发展体育产业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社会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群众的体育消费,大力培育和规范管理体育市场,逐步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体育彩票发行销售和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新运动项目的开拓,加强对商业性赛事的管理。盘活国有资产,整合体育资源,建立补偿机制,不断增强体育发展的动力和后劲。 (二十)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办体育,推动体育社会团体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运动协会的作用。 六、完善和落实体育经济政策 (二十一)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人,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人的增长而逐步增加。在鼓励经济发达地区率先实现体育现代化的同时,积极扶持基层及苏北欠发达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十五”期间,体育参照执行省有关文化经济政策。 (二十二)各级政府要把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在住宅小区和公园、广场、旅游等规划建设中,必须配套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在抓好普及的基础上,逐步建设一批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体育健身精品工程。对承办十运会的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省级以上全民健身示范区建设项目和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投人等方面给予优惠,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指标优先安排,场馆建设有关规费除应上交国家的以外,省、市两级的原则上能免则免。 (二十三)在筹备十运会的5年内,省财政按照收取的体育彩票中奖个人所得税额专项安排用于承办十运会;如再有资金缺口,将此项政策延长1年。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免征企业所得税。为安置体育事业单位富余人员而新办的企业,凡符合劳服企业条件的可享受所得税“三免两减半”等优惠政策。 (二十四)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活动的捐赠,属于广告性质的,由受赠方出具广告业专用发票,捐赠方可在税法规定的标准内税前列支;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非广告性质的捐赠,可作为公益性捐赠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在税前列支;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额内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的实物,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对捐赠者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十五)建立健全体育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重点投人。坚持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二十六)坚持把体育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体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把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体育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县(市、区)级体育工作要有机构、有经费、有阵地、有专职人员。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要求,配备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