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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旅游局2002年8月12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和全国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下半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区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拟定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如下: 一、认真学习国办《通知》精神,大力整顿旅游市场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是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文件和行动纲领,各级旅游局和优秀旅游城市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抓好动员部署,形成声势,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这次国务院决定开展的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是上半年已经开展的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两者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工作重点、组织形式又有不同。在组织形式方面,上半年主要是由旅游部门自己发动,在行业内部开展整顿,而这次“专项整治”则明确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旅游部门在其中要发挥好牵头和指导协调的作用。同时,要明确上半年整顿工作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掌握其相同点和不同点,才能总揽全局,做好工作。 二、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以旅游城市为依托,按照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活动,优化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我区安全有序的旅游地形象。 银川市是优秀旅游城市,应重点实施对城市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的治理整顿,实施政府主导战略,组织相关部门,运用“创优”工作机制,把这次“专项整治”的七条内容逐一落到实处。以“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为工作目标,开展大规模综合检查,改善旅游市场软环境。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坚决打击非法经管旅行社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对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境外驻华机构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对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设立的机构,必须坚决予以关闭,对违反有关规定直接或变相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业经营活动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整治旅游客运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准发放营(准)运证(牌)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以及违反客运安全的报废车辆运营、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等行为,严厉打击在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抢拉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罢市行为。 (四)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开展对旅游景区(点)及周围环境的综合治理,坚决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国家形象的违法活动,打击强买强卖、尾迫兜售以及抢劫盗窃和骗财骗钱等危害景区(点)治安秩序的各种非法摊点。 (五)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组织开展旅游商品销售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和虚假宜传,接待旅游团进行“封闭式”销售和以医疗咨询为名兜售高价药品等欺诈行为,购物点与导游人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取缔针对旅游团开办的所谓“走私罚没品专营店”、假免税店等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的购物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