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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2]35号
【颁布时间】 2002-08-13
【实施时间】 2002-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河南科技大学实施意见和关于组建周口师范学院等3所高等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一、办学与管理体制
  
  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周口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周口师范学院,同时撤销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周口教育学院的建制。
  
  在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许昌学院,同时撤销许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在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平顶山工学院,同时撤销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周口师范学院、许昌学院、平顶山工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由省教育厅负责管理。
  
  二、培养目标和发展规模
  
  周口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要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发展非师范类专业,同时承担成人教育和原由周口教育学院承担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
  
  许昌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要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校以师范教育为基础,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学科发展。
  
  平顶山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要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校以工科教育为主,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学科发展。
  
  3所新组建本科院校面向全省招生,近期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周口师范学院8000人,许昌学院7000人,平顶山工学院6000人。
  
  三、教育事业费与基本建设投资
  
  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以适应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学校实行统一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所新组建学校的教育事业费由省财政负责供给,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原周口教育学院的经费基数上划省财政。
  
  四、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
  
  3所新组建院校的行政规格、领导职数参照我省同类院校的标准确定,干部人事管理、人员计划及工资管理、职称管理、事业编制核定等执行我省同类院校的政策规定。
  
  五、教育教学管理
  
  3所新组建院校要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要认真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加快新校区建设和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所新院校建立后,原组建学校在校生的培养层次、类别、专业、学制及其他有关待遇不变;毕业时,按新校名发放毕业证书,按招生时所明确的就业去向和当年的就业政策就业。从今年起,各类招生和就业均以新学校名义进行。
  
  六、组织实施
  
  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3所院校的组建工作。省、市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学校的投入,并从实际出发,制定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应大力支持新院校的组建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原已出台和承诺的有关政策,尤其是在征用土地、校舍建设、资产划转、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逐步落实到位。今后要继续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支持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新组建院校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计划和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尽可能向这些学校倾斜,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的核定工作;人事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人员调整安排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财务、资产的审计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监察部门要做好新组建院校的纪律监督工作。商请组织部门做好新组建学校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教育部门牵头协调新组建院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确保组建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在组建过程中,各组建学校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动、干部调整、重大开支项目暂时冻结,待新的领导班子宣布后解冻。要严格控制进人,防止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花钱。各组建学校的原领导班子仍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同时,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消除思想障碍,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学校局势的稳定,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使新组建院校尽快按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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