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2]126号
【颁布时间】 2002-08-08
【实施时间】 2002-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2002——2006年规划纲要》(桂政发[2002]36号),根据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八日

  
  
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任务书

  
  为了加快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和应用任务书的通知》(国办秘函[2002]6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2002——2006年规划纲要》(桂政发[2002]36号)的工作部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02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年度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和建设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和“三网一库”的建设思路,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2002年度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内部局域网,以下简称内网)。
  
  (二)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中心,建立联接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的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高速网络骨干交换子平台(以下简称专网)。
  
  (三)启动电子政务工程,稳步推进政府公众信息网(以下简称外网)建设。
  
  (四)推广网上办公应用软件。2002年重点在全区政府系统内部试行公文办理和传输管理计算机网络化,全面推广使用《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
  
  二、建设原则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采取“统一规划,共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建设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按实施方案推进,发挥各自优势,按标准、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2002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建设任务
  
  (一)尽快完成各地各部门的内网和应用系统建设。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业务网建设是涉及全局性的基础工程,要使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有效地运行起来,各地各部门的内网应尽快建立健全。2002年全区政府系统内网和应用系统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尚未建立本单位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业务局域网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2]3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1]113号)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2002年9月底前完成内网搭建工作。
  
  2.已建立本单位机关内部计算机办公业务局域网的,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2]37号)的要求进行检查,制定出修改和完善的实施方案,按标准完成本级计算机网络的整合工作。
  
  3.在建立和完善本级计算机网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需求,逐步建立起为领导和机关办公服务的专业数据库。
  
  (二)专网的建设和应用。
  
  全区政府系统专网的建设主要是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中心,建立上联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各部委办,横联自治区党委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联各地市县和区直各委办厅局的高速宽带计算机互联网络,在网上逐步实现数据、语音、视频三合一应用,运用高科技手段为行政办公提供高效、迅捷的服务。围绕这个目标,2002年度我区政府系统专网的建设和应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建设,完成覆盖全区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和区直各委办厅局的高速宽带计算机网络线路的搭建和互联互通工作。
  
  2.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建立专网网站,为各级领导提供在线信息服务,实现全区政府系统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