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2]126号
【颁布时间】 2002-08-08
【实施时间】 2002-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7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2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接上页]

  3.推进网上办公软件的应用,逐步实现公文办理和传输、信息报送、督查反馈、桌面视频会议、视频点播等业务系统的网络化应用,2002年底,在全区政府系统内部完成公文办理及传输管理通用软件的试行工作。
  
  (三)做好外网的建设规划,启动电子政务。
  
  外网建设是国务院提出的“三网一库”建设思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通过国际互联网,发布政务信息,开展对外宣传,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窗口,是实现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电子政务工程,做好电子政务的研究和规划,在因特网上逐步建立自己的主页,积极稳妥地开展群众最急需的政务公开和网上办公等应用系统的建设,使电子政务工程切实发挥实效。
  
  四、建设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组织和规划,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2002年底以前,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建设进行检查、评测,并进行通报,项目的建设指导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排落实好建设经费。
  
  根据“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分头实施、经费分担”的建设原则,2002年度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专网骨干平台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规划,组织建设,其余项目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建设(详见附件),各地各部门要安排落实好建设经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切实加强各项培训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2年度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在近期内组织各地各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办文人员进行网络技术、应用系统(公文办理软件)使用等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同时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本单位公务员计算机和办公应用系统的使用培训,使公务员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为全区政府系统开展电子政务打好基础。
  
  2002年度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全面完成2002年度我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
  
  附件:
  
  1.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计划表(略)
  
  2.各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经费计划表(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